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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Univers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Apr 2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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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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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万 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 的委托,独立董事王金本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 议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公司《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金本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 的委托,就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 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 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 责,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经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所发布信息未 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新元科技
股票代码:300472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朱业胜
董事会秘书:秦璐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 号科技财富中心B 座12 层
邮政编码:100192 联系电话:010-88121215 传真:010-88121215
互联网网址:www.newu.com.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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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金本,其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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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
王金本,男,汉族,中国国籍,生于 1966 年,经济学学士、管理学硕士 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南昌大学 MBA 教育中心兼职教授、江西外语
外贸职业学院客座教授、江西省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专家、和君商学院江西专 家团成员、江西省国资委聘任国企外部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 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 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且对《关于<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了本次征
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至2023 年5 月16 日(星期二)下午15:00 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 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2、征集时间:2023 年5 月16 日至5 月19 日期间(每日上午9:00- 11:30,下午13:3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 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
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 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 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 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 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 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 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秦璐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 号科技财富中心B 座12 层
邮政编码:100192
联系电话:010-88121215 传真:010-8812121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 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聘请的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 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 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 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 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 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 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 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委托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
7、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 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 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 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 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 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 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王金本 2023 年4 月25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 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 文、《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 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 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金本作 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 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序号 | 表决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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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关于<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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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 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 册登记号: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签署日 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