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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Univers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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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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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115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1 月2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专 户剩余全部资金进行增资,金额为7453.39 万元。增资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废旧 轮胎循环利用智慧工厂项目。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万向新元(宁夏)智能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2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9,628,20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5,099,975.60 元。截至2021 年2 月26 日止,公司实际 已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9,628,20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5,099,975.6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0,566,037.74 元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为454,533,937.8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2021 年2 月26 日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100Z000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60,00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
| 1 | 废旧轮胎循环利用智慧工厂项目 | 78,861.46 | 50,0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 合 计 | 88,861.46 | 60,000.00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 决。
(二)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第三届第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453.39 万元,少于 拟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投入“废旧轮胎循环利用智慧工厂项目”募集资金金额 由 50,000.00 万元调整为 35,453.39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 变,调整后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
| 1 |
废旧轮胎循环利用智慧工厂项目 | 78,861.46 | 35,453.39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 合 计 | 88,861.46 | 45,453.39 |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概述
为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 实际需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全部资金进行增资,金额为7453.39 万元。增资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废旧轮胎循环利用智慧工厂项目。
(一)本次增资方案如下: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万向新元(宁夏)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7,453.39 万元,增资完成后,万向新元(宁夏)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由 38,000 万元变更为 45,453.39 万元。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1、基本信息 | |
|---|---|
| 公司名称 | 万向新元(宁夏)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381MA773CWRX7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法定代表人 | 朱业胜 |
| 注册资本 | 280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19 年07 月31 日 |
| 注册地址 | 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区块一立马路与S201 交叉路口) |
| 经营范围 | 高分子聚合废弃物(废旧橡胶、废旧塑料、污油泥、废矿 物油、煤焦油渣、市政污泥、工业固废、危废、生活垃圾、 生物质工业等)裂解技术研发;油品净化技术研发;裂解 炭黑技术研发;废旧轮胎再生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再生炭 黑的生产与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以及销售本公司生 产的其他产品并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注册资本由 2.8 亿元变更为 3.8 亿元的工商变更登记尚在办 理中。
(2)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 资产总额 | 27,592.99 | 4,037.64 |
|---|---|---|
| 负债总额 | 4,792.73 | 4,099.22 |
| 净资产 | 22,800.26 | -61.58 |
| 项目 | 2021 年1-9 月 | 2020 年度 |
| 营业收入 | - | - |
| 净利润 | -38.16 | -34.27 |
(三)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万向新元(宁夏)智能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分别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万 向新元(宁夏)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向子公司增资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资金使用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符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 目建设内容,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453.39 万元向子公司万向新元(宁夏)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增资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废旧轮胎循环利用智慧工厂项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 、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453.39 万元向子公司万向新元(宁夏)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增资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废旧轮胎循环利用智慧工厂项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增资符 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 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批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增资。
3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 增资符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增资。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新元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万向新 元(宁夏)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同时,该事项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保 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万向新元(宁夏)智能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增资事项。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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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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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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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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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
-
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1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