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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Univers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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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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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1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 清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 现有业务的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积极拓展。本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 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 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清投智能(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为江苏清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申请不超过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王展先生为前述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 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江苏清投视讯 科技有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独立董事对于担保事项专项说明和独 立 意见的通知》(证监发[2004]57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等制度约定,我们认为被担保方江苏清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本次申请综 合授信,将有助于其自身业务的快速发展,有助于提高公司的业绩,符合公司的 发展战略。本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 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担保行为是安全的。我们同意清投智能(北京)科技
有限公司、王展为上述不超过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向宜兴市科创科技融资担保有 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 苏清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独立董事对于担保事项专项说明和独 立 意见的通知》(证监发[2004]57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等制度约定,我们认为被担保方江苏清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本次申请综 合授信,将有助于其自身业务的快速发展,有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业绩,符合 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担保的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 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因此,担保行为是安全的。 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不超过3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 年第七次临时董 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许春华 叶蜀君 王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