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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JCM GROUP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8
Nov 2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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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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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18-128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定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下午 14:00 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11 月 2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 2018-124)。
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股东孙庚文先生提交的《关于提 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2018 年11 月22 日,孙庚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1,355,137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5.62%。孙庚文先生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符合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 且上述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收到孙庚文 先生的提请函后,以电话通讯的方式征求了所有董事的意见,公司董事均表示同 意该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上述临时提案的增加,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有所 变动,但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 股权登记日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 补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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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2 月 03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02 日--2018 年 12 月 03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03 日上午 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02 日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03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28 日
-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北京朗丽兹西山花园酒店会
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
(1)截至 2018 年 11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
9、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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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见附件 三)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01 选举孙庚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刘庆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杨建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孙玉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1 选举刘俊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袁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叶金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3.01 选举陈相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姜玉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
4.01 回购股份的用途
-
4.02 回购股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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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03 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
4.04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4.05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4.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4.07 决议的有效期
-
5、《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已经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 布的相关公告。
议案五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同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 布的相关公告。
| 三、提案编码 | 三、提案编码 | |
|---|---|---|
| 备注 | ||
| 提案编 码 |
||
| 提案名称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4 人 |
| 1.01 | 选举孙庚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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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2 | 选举刘庆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3 | 选举杨建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孙玉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 人√ |
| 2.01 | 选举刘俊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袁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叶金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 人 |
| 3.01 | 选举陈相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 |
√ |
| 3.02 | 选举姜玉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4.00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7) |
| 4.01 | 回购股份的用途 | √ |
| 4.02 | 回购股份的方式 | √ |
| 4.03 | 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 √ |
| 4.04 |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 |
| 4.05 |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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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06 |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 |
|---|---|---|
| 4.07 | 决议的有效期 | √ |
| 5.00 |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的议案》 | √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
1、登记时间:2018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4 层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等办 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 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须在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4 层公司证券部,邮编:10009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邮件 送达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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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六、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
3、关于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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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附件一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 |
|||
|---|---|---|---|
| 姓名或名称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 是否本人参 会 |
|||
| 联系人 | |||
| 备注 | |||
注:本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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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现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恒泰艾普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股东大会依照 委托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则视同
由本人的代表自行投票。
| 提案 编码 |
议案内容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 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4 人 |
|||
| 1.01 | 选举孙庚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
√ | |||
| 1.02 | 选举刘庆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
√ | |||
| 1.03 | 选举杨建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
√ | |||
| 1.04 | 选举孙玉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 人√ | |||
| 2.01 | 选举刘俊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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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袁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
√ | |||
| 2.03 | 选举叶金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
√ | |||
| 3.00 |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 人 | |||
| 3.01 | 选举陈相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 3.02 | 选举姜玉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4.00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7) |
|||
| 4.01 | 回购股份的用途 | √ | |||
| 4.02 | 回购股份的方式 | √ | |||
| 4.03 | 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 √ |
|||
| 4.04 |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 | |||
| 4.05 |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
√ | |||
| 4.06 |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 | |||
| 4.07 | 决议的有效期 | √ | |||
| 5.00 |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的议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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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 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 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
委托日期: ______
注:
-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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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 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
1.投票代码:365157
-
2.投票简称:恒泰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与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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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8 年12 月03 日上午9:30~11:30,
-
下午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8 年12 月02 日15:00 至2018 年12 月03 日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 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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