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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JCM GROUP CO.,LTD Director's Dealing 2018

Nov 1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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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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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证券代码:300157 公告编号:2018-119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于近期收 到公司总经理杨华峰先生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的持 续发展以及对公司管理团队的信心,计划自2018 年11 月12 日起6 个月内增持 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1、增持人:

高级管理人员杨华峰先生。截止本公告日,杨华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以及对公司管理团队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3、增持方式:

根据资本市场情况,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5、拟增持股数及金额:

拟增持股数不低于100 万股(包含100 万股),不超过150 万股。

6、增持价格:

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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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7、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18 年11 月12 日起6 个月内实施(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等规定的不准增持公司股票的期间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 在停牌等情形,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

8、增持人承诺:

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增持人的 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合规性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人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 调整并及时披露。

3、公司将持续关注杨华峰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华峰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通知函》。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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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18 年11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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