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NEW JCM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24, 2021
55168_rns_2021-05-24_85c2c189-d625-4b0e-b6d5-e3d8f7f36f86.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1-085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 )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费 春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63 号)同意,公司向 费春印发行 7,039,290 股股份、向刘会增发行 8,899,078 股股份、向才宝柱发行 7,031,019 股 股份、向郭庚普发行 7,031,019 股股份、向王志君发行 4,397,819 股股份、向杨荣文发行 2,0 67,946 股股份、向曹光斗发行 1,516,508 股股份、向谷传纲发行 882,310 股股份、向李庆博 发行 454,948 股股份、向李余斌发行 7,984,342 股股份、向王佳宁发行 3,421,861 股股份及支 付部分现金购买相关资产;公司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德邦创新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北信瑞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4,34 3,16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1.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19, 999,993.97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9,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90,999,99 3.97 元,已由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存入公司在北京银行北清路支 行开立的账号为 20000028084900010384558 人民币账户 690,999,993.97 元。
经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后,公司取得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锦化”)95.07%股权以及四川川油工程技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 油设计”) 90%股权,其中股份支付对价 68,683.19 万元,现金支付对价 33,112.81 万元, 合计 101,796.00 万元。
上述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合计金额 140,683.19 万元,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1583 号”验资 报告。
2016 年 3 月 29 日,新锦化办妥股东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2107007746165706”),本公司持有其 95.07%的股权。
2016 年 3 月 29 日,川油设计办妥股东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510000689942910E”),本公司持有其 90%的股权。
( 二 )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金额为 0 元,募集资金 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金额为0元,募集资金 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金额为0元,募集资金 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金额为0元,募集资金 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金额为0元,募集资金 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金额为0元,募集资金 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放方式 |
| 北京银行北清路支行 | 20000028084900010384558 | 690,999,993.97 | 已销户 | |
| 北京银行北清路支行 | 20000028084900010031558 | 已销户 | ||
| 合计 | 690,999,993.97 |
注: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账 户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二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三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配套募集资金人民 币 9,933.8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截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止)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执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16] 124 62 号)。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 四 )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对照表》。
2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二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用于公司整体运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资本 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一 ( ) 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费 春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63 号)同意,公司向 费春印发行 7,039,290 股股份、向刘会增发行 8,899,078 股股份、向才宝柱发行 7,031,019 股 股份、向郭庚普发行 7,031,019 股股份、向王志君发行 4,397,819 股股份、向杨荣文发行 2,0 67,946 股股份、向曹光斗发行 1,516,508 股股份、向谷传纲发行 882,310 股股份、向李庆博 发行 454,948 股股份、向李余斌发行 7,984,342 股股份、向王佳宁发行 3,421,861 股股份及支 付部分现金购买相关资产,取得新锦化 95.07%股权以及川油设计 90%股权。
2016 年 3 月 29 日,新锦化办妥股东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2107007746165706”),变更后本公司持有其 95.07%的股权。
2016 年 3 月 29 日,川油设计办妥股东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510000689942910E”),变更后本公司持有其 90%的股权。
( 二 ) 资产账面价值变动情况
新锦化自 2016 年 3 月纳入合并报表后,纳入合并后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1年3月31日 | 2021年3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 日 |
|---|---|---|---|---|---|---|---|
| 资产总额 | 95,968.84 | 98,894.93 |
96,613.75 |
74,963.15 |
|||
| 负债总额 | 24,924.37 | 28,343.63 |
28,785.54 |
30,588.69 |
|||
| 所有者权益总 额 |
71,044.47 | 70,551.30 |
67,828.21 |
44,374.46 |
|||
| 会计师事务所 | 未经审计 | 立信中联 | 中喜 | 天职国际 | |||
| 审计报告文号 | 未经审计 | 立信中联审字 [2021]D-0657号 |
中喜审字[2020]第 01585号 |
天职业字 [2019]16827号 |
|||
| 接上表 | |||||||
|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2016年12月31日 | 2016年3月31日 | ||||
| 资产总额 | 69,336.03 | 53,220.48 |
54,039.74 |
||||
| 负债总额 | 28,309.88 | 22,387.14 |
30,560.87 |
3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2016年12月31日 | 2016年3月31日 |
|---|---|---|---|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41,026.15 | 30,833.34 |
23,478.87 |
| 会计师事务所 | 天职国际 | 天职国际 | 天职国际 |
| 审计报告文号 | 天职业字[2018]10237 号 |
天职业字[2017]6942 号 |
天职业字 [2016]14803 号 |
注 1:2021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其余期间数据摘录自各期间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报表。
川油设计自 2016 年 3 月纳入合并报表后,纳入合并后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1年3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 日 |
|---|---|---|---|---|
| 资产总额 | 13,098.09 | 15,173.75 |
27,791.38 |
30,389.12 |
| 负债总额 | 7,284.08 | 7,960.57 |
13,452.21 |
8,660.31 |
| 所有者权益总 额 |
5,814.01 | 7,213.18 |
14,339.17 |
21,728.81 |
| 会计师事务所 | 未经审计 | 立信中联 | 中喜 | 天职国际 |
| 审计报告文号 | 未经审计 | 立信中联审字 [2021]D-0606号 |
中喜审字[2020]第 01584号 |
天职业字 [2019]16816号 |
| 接上表 | |||
|---|---|---|---|
|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2016年12月31日 | 2016年3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9,579.19 | 10,252.64 |
7,028.73 |
| 负债总额 | 9,023.42 | 2,480.07 |
2,102.24 |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10,555.77 | 7,772.57 |
4,926.49 |
| 会计师事务所 | 天职国际 | 天职国际 | 天职国际 |
| 审计报告文号 | 天职业字[2018]10438 号 |
天职业字[2017]7476 号 |
天职业字[2016]14327 号 |
注 1:2021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其余期间数据摘录自各期间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报表。
( 三 ) 生产经营情况
新锦化是专注于离心压缩机研发与制造商的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离心压缩机研发、生产、 销售,其研发和生产的离心压缩机广泛应用于煤化工、化肥、甲醇、天然气长输等行业。自 2016 年 3 月纳入合并报表后,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4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营业收入 | 5,531.30 | 21,903.15 |
36,821.33 |
38,115.60 |
| 归母净利润 | 476.27 | 2,355.76 |
5,029.44 |
7,232.31 |
| 会计师事务所 | 未经审计 | 立信中联 | 中喜 | 天职国际 |
| 审计报告文号 | 未经审计 | 立信中联审字 [2021]D-0657号 |
中喜审字[2020] 第01585号 |
天职业字 [2019]16827号 |
接上表
| 接上表 | |||
|---|---|---|---|
| 项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2016年1-3月 |
| 营业收入 | 38,557.22 | 31,837.96 | 1,496.43 |
| 归母净利润 | 9,173.07 | 8,791.68 | 78.60 |
| 会计师事务所 | 天职国际 | 天职国际 | 天职国际 |
| 审计报告文号 | 天职业字[2018]10237 号 |
天职业字[2017]6942 号 |
天职业字[2016]14803 号 |
注 1:2021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其余期间数据摘录自各期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报表。
川油设计川油设计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地面建设、城镇燃气(含 CNG、LNG 加气站) 工程设计及资质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 自 2016 年 3 月纳入合并报表后,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营业收入 | 708.68 | 5,077.46 |
8,247.30 |
17,680.27 |
| 归母净利润 | -1,399.17 | -7,125.98 |
-7,389.65 |
4,205.26 |
| 会计师事务所 | 未经审计 | 立信中联 | 中喜 | 天职国际 |
| 审计报告文号 | 未经审计 | 立信中联审字 [2021]D-0606号 |
中喜审字 [2020]第01584 号 |
天职业字 [2019]16816号 |
接上表
| 接上表 | |||
|---|---|---|---|
| 项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2016年1-3月 |
| 营业收入 | 11,452.69 | 6,505.17 |
553.38 |
| 归母净利润 | 2,750.99 | 2,862.73 |
16.66 |
| 会计师事务所 | 天职国际 | 天职国际 | 天职国际 |
| 审计报告文号 | 天职业字 [2018]10438号 |
天职业字 [2017]7476号 |
天职业字[2016]14327号 |
5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注 1:2021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其余期间数据摘录自各期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报表。
( 四 )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 、业绩承诺
费春印、刘会增、才宝柱、郭庚普、王志君、杨荣文、曹光斗、谷传纲、李庆博九名交 易对方作为新锦化的业绩承诺主体,承诺新锦化实现的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 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7,080 万元、8,000 万元、8,850 万元。上述承诺净利润是指新锦化 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如果 2015 年、2016 年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的 90%,则费春印、刘会增、 才宝柱、郭庚普、王志君、曹光斗、杨荣文、李庆博、谷传纲将按照签署的《恒泰艾普购买 新锦化股权协议》和《恒泰艾普购买新锦化股权补充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如果 2015 年、2016 年实际净利润未达到上述承诺净利润,但不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的 90%,则当年 度不触发补偿程序。如果 2017 年实际净利润低于或等于 6,000 万元时,则费春印、刘会增、 才宝柱、郭庚普、王志君、曹光斗、杨荣文、李庆博、谷传纲将按照签署的《恒泰艾普购买 新锦化股权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如果 2017 年实际净利润超过 6,000 万元,则不触发 相应补偿程序。如果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合计实现净利润低于 21,080 万元,则费 春印、刘会增、才宝柱、郭庚普、王志君、曹光斗、杨荣文、李庆博、谷传纲应在 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按照签署的《恒泰艾普购买新锦化股权协议》的规定进行补 偿。
李余斌、王佳宁等 2 名交易对方作为川油设计的业绩承诺主体,川油设计 2015 年度、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各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365 万元、2,840 万元、 3,265 万元、3,755 万元。上述承诺净利润是指川油设计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如若川油设计在承诺年度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截至当年累计承诺净利润,则交易对 方在该承诺年度触发补偿义务。交易对方按照先股份方式、后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2 、业绩实现情况
新锦化业绩实现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期间 | 承诺净利润 | 完成净利润 | 完成率(%) | 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报告 |
|---|---|---|---|---|
| 2015年度 | 7,080 | 7,164.91 | 101.20 | 天职业字[2016]14802-1号 |
| 2016年度 | 8,000 | 8,422.81 | 105.29 | 天职业字[2017]7481-3号 |
| 2017年度 | 8,850 | 8,932.92 | 100.94 | 天职业字[2018]10894-4号 |
| 合计 | 23,930 | 24,520.64 |
注:上述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摘录自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 专项审核报告。
6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川油设计承诺业绩实现情况如下: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期间 | 承诺净利润 | 完成净利润 | 完成率(%) | 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报告 |
| 2015年度 | 2,365 | 2,457.67 | 103.92 | 天职业字[2016]13091-1号 |
| 2016年度 | 2,840 | 2,859.99 | 100.70 | 天职业字[2017]7481-4号 |
| 2017年度 | 3,265 | 2,728.67 | 83.57 | 天职业字[2018]10894-3号 |
| 2018年度 | 3,755 | 4,039.33 | 107.57 | 天职业字[2019]22741号 |
| 合计 | 12,225 | 12,085.66 |
注:上述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摘录自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 专项审核报告。
川油设计承诺业绩中,除 2017 年度业绩未达到承诺业绩外,其余年度均完成业绩承诺, 2017 年度已按照规定进行了业绩补偿。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 存在差异。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5 月 22 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 附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4 日
7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附表1: | ||||||||||||
|---|---|---|---|---|---|---|---|---|---|---|---|---|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 | ||||||||||||
| 编制单位: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40,683.1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41,102.75 | |||||||||
| 募集资金净额: | 137,783.19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41,102.7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2016年: | 117,504.2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2017年: | 13,245.12 | |||||||||
| 2018年: | 10,353.40 | |||||||||||
| 2019年: | 0.00 | |||||||||||
| 2020年: | 0.00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或截止日 项目完工程 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 诺投资金 额 |
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 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 诺投资金 额 |
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 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 额与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 额的差额 |
|||
| 1 | 新锦化95.07%股权 | 新锦化95.07%股权 | 76,056.00 | 76,056.00 | 76,056.00 | 76,056.00 | 76,056.00 | 76,056.00 | 0.00 | 2016年3月29日 | ||
| 2 | 川油设计90%股权 | 川油设计90%股权 | 25,740.00 | 25,740.00 | 25,740.00 | 25,740.00 | 25,740.00 | 25,740.00 | 0.00 | 2016年3月29日 | ||
| 3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环节 的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环节 的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 |
2,900.00 | 2,900.00 | 2,900.00 | 2,900.00 | 2,900.00 | 2,900.00 | 0.00 | 不适用 |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36,000.00 | 36,000.00 | 36,406.75 | 36,000.00 | 36,000.00 | 36,406.75 | 406.75 | 不适用 | ||
| 140,696.00 | 140,696.00 | 141,102.75 | 140,696.00 | 140,696.00 | 141,102.75 | 406.75 | ||||||
| 注1:2021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
| 注2:补充流动资产中,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是由于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净额导致。 | ||||||||||||
| 注3:本表披露的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股权对价与现金对价资金。 | ||||||||||||
8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附表2: | 附表2: | ||||||||
|---|---|---|---|---|---|---|---|---|---|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 | |||||||||
| 编制单位: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 资项目累 计产能利 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 计实现效 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1-3月 | ||||
| 1 | 新锦化95.07%股权 | 不适用 | 23,930 | 6,450.84 | 4,299.58 | 1,537.93 | 475.94 | 37,284.93 | 是 |
| 2 | 川油设计90%股权 | 不适用 | 12,225 | 4,039.33 | -7,435.04 | -7,187.30 | -1,424.74 | -3,961.42 | 否(注4) |
| 3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环节的 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注1:2021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
| 注2:对照表中承诺效益是指新锦化承诺的2015-2017年的净利润合计23,930万元,以及川油设计承诺的2015-2018年的 净利润合计12,225万元。 |
|||||||||
| 注3:对照表中的实际效益计算口径与承诺效益一致。对照表中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指新锦化实现的2015年-2021年 3月的实际效益,以及川油设计实现的2015年-2021年3月的实际效益。 |
|||||||||
| 注4:川油设计承诺的2015-2018年的净利润合计12,225万元,川油设计实现的2015年-2018年的净利润合计12,085.66 万元,除了2017年度未实现业绩外,其余年度均实现承诺业绩。 |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