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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JCM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Jun 1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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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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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2-050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 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31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2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6,654.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302.0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351.9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立信 (2010)第8092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中,超募资金共计 802,042,618.19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奥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 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府 路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7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超 募资金补充募集资金缺口购买固定资产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64,692,000 元,补充原募投计划资金缺口,购买房产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场所。截止目前为止, 已完成投资支付30,153,600 元。
2011年12月14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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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同意以现金与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廊坊开发 区新赛浦石油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现金支付的比例为20%(以超募资金 向交易对方合计支付7,280万元的现金),股份支付的比例为80%。截止公告出具 之日,该项目已经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目前尚未 得到最终的正式批复核准。
2012 年3 月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针对公司本次收购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京 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事项。目前该计划已实施完毕,博达瑞恒完成 工商变更,成为恒泰艾普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目前为止,已完成投资支付 93,801,470 元。
三、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1、超募资金使用概述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9,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恒泰艾普上市以来, 围绕公司的“加粗、加长、加宽”三大战略,一手抓日 常经营,一手抓投资、并购。公司上市后,国内外市场影响力不断扩大,通过稳 步推进和巩固国内市场,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公司经营规模及业务不断扩大,公 司大型项目的执行,需要一定的生产周期,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
为满足公司扩大生产经营的需要,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提升超募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人民币9,3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56%(一年期,不计上浮利率)计算,超募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每年至少可降低财务费用610.08万元,此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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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公司说明及相关承诺
公司过去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 个月内不 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公司承诺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
五、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3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3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 专项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通过本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运营资金 实力得以加强,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将使公司 在同一期间具备承担大型项目的能力,可有效满足公司扩大生产经营的需要,缓 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提升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公 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 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保荐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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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恒泰艾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3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 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同时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 司经营业绩;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 订)》的有关规定。
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 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因未达 到单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达到5000 万元人民币且达到超募资金总额的20%,所 以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并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 个月内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 资。
综上,中信证券对恒泰艾普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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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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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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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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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6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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