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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JCM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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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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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1-151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叶金兴和蓝贤忠(以下“我们”特指上述二位独立董事)作为恒泰艾普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聘任张后继先生为执行总经理,聘任汤 文先生、彭雪女士、陶继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鉴于近期公司原财务总监赵霞 女士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申请,聘任李显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其 五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议,我们认为: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本次受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均具备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 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管理能力等,能够胜任 相应岗位。
4、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张后继先生为执行总经理;聘任汤文先生、 彭雪女士、陶继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显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独立董事朱乾宇女士和程华女士并未签署董事会决议和本次独立意见,具体 详见(2021-149号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10月13日
[此页无正文,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叶金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蓝贤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程 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朱乾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1 年10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