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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JCM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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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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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1-149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泰艾普”)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采用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10 日发出董事会通知和董事会议案,董事会通知、董事会议案发出后截 止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没有任何董事提出任何异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 到董事 10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由董事长包笠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七名董事以投票表决方 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位董事不参与投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孙玉芹女士认为:“根据《公司章程》第十一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 一百二十八条第(八)项、第一百三十二条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三条,公司 总经理提名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这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设定包括 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首先,这次设置了一个‘执行总经理’的身 份,不符合《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不具备聘任的基本前提, 另外三名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候选人,没有经过有效组成的提名委员会(独立董 事需占多数)向总经理的推荐,也没有经过总经理提名,因此不符合《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不具备董事会关于聘任高管的议案条件。因此,本议案的提案内容 和程序存在重大瑕疵,不应在本次董事会上审议表决。基于以上理由,我作为董 事,拒绝就该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并要求会议主持人将我的意见明确记录在董 事会会议记录中,如果公司形成相关决议进行公告,我要求公司董事会在公告中 明确披露我本人不予投票的原因”。
独立董事程华女士认为“根据《公司章程》第十一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 一百二十八条第(八)项、第一百三十二条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三条,公司 总经理提名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这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设定包括 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首先,这次设置了一个‘执行总经理’的身 份,不符合《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不具备聘任的基本前提, 另外三名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候选人,没有经过有效组成的提名委员会(独立董 事需占多数)向总经理的推荐,也没有经过总经理提名,因此不符合《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不具备董事会关于聘任高管的议案条件。因此,本议案的提案内容 和程序存在重大瑕疵,不应在本次董事会上审议表决。根据《恒泰艾普石油天然 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第二十八条规定:‘……当2 名或2 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 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现公司独立董事程华、 朱乾宇共同认为,《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必要的前置程序相关资料不 充分或论证不明确,不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具备董事会关于聘任高 管的议案条件。因此,本议案的提案内容和程序存在重大瑕疵,不应在本次董事 会上审议表决。基于上述,公司独立董事程华、朱乾宇联名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审 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独立董事朱乾宇认为:“鉴于公司第四次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关于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中的高管候选人没有经过有效组成的提名委员会(独立董 事需占多数)向总经理推荐,也没有经过总经理提名,不符合《公司章程》和《总 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本人认为该议案必要的前置程序和相关资料不充分, 论证不明确,该议案在程序上存在重大瑕疵,不具备董事会关于聘任高管的议案 条件,不应在本次董事会上审议表决。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勤勉尽责 的任职要求,已经与另一位独立董事程华女士联名向董事会提出了《关于提议延 期审议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函》。 以上意见,请董事会主持人明确记录,如果公司形成相关决议进行公告,请对本 人的意见进行完整的披露”。
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聘任张后继先生为执行总经理,聘任汤
文先生、彭雪女士、陶继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鉴于近期公司原财务总监赵霞 女士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交了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申请,聘任李显要先生为公司 财务总监。其五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张后继,男,1980 年3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2 年9 月至 2003 年10 月任职任丘海吉雅石油环保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3 年12 月至2007 年9 月任山东海吉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7 年10 月至2021 年9 月任山东海吉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后继先生2003 年参与了《多功能 油田污水过滤器》、《一体化连续流含油污水处理装置》等多项专利的发明与研制 工作,获国家专利;2020 年度参与“撬装一体化物理法油田水处理工艺技术及 装备的研究”荣获山东省科技进步奖;2020 年度荣获枣庄市“荣耀十年青年领 军企业家”荣誉称号。
2、汤文,男,1985 年10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11 年2 月至 2011 年9 月任北京多维视通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2011 年9 月年至2017 年7 月任中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工程师;2017 年7 月至2018 年3 月任融开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8 年3 月至2021 年9 月任北京海聚助力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投资总监。
3、彭雪,女, 1988 年8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11 年 6 月 至 2011 年 11 月任联合国(纽约全球总部)审计委员会助理;2012 年10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德勤(纽约全球总部) 金融服务行业高级审计;2015 年 10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高盛集团(纽约全球总部)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2019 年 7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山东财金新业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 年 5 月至 2021 年9 月任上海凯璞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
4、陶继伟,男,1983 年5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7 年1 月至 2007 年6 月任中石油管道局新闻中心党委组织部ERP 专员;2007 年7 月至2012 年9 月任中石油管道局新闻中心工程技术部网络维护班长;2012 年10 月至2014 年7 月任中石油管道局新闻中心记者部记者;2014 年8 月至2018 年5 月任中石 油管道局长庆分公司办公室主任、《石油管道报》记者;2018 年6 月至2021 年3
月任四川页岩气项目负责人;2021 年4 月至2021 年9 月任琥宁(上海)技术有 限公司工程执行部经理。
5、李显要,男,1980 年5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4 年至2006 年任北京华夏天海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审计经理;2007 年至2011 年任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2011 年至 2014 年,任北 京大河之洲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并购部总经理;2014 年至2018 年任北京三棵 树典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7 月至2018 年10 月任天马轴承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 年11 月至2021 年9 月任北京三棵树典石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从事独立财务顾问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后继先生、汤文先生、彭雪女士、陶继伟先生、李显 要先生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均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中的叶金兴先生和蓝贤忠先生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披露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朱乾宇女士和程华女士未就此发表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