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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JCM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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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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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1-124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下午 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公司 5 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以通过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相关人员,根据《恒泰艾普监事会议事规则》 之规定,本次会议免于提前 3 天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2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玉新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东大 会提交建议罢免马敬忠董事职务提案的议案》。

上市公司目前经营困难,2019 年度-2020 年度上市公司连续大额亏损,目前 上市公司现金流极为紧张,大量到期债务无法偿还,这种状况已经持续了 6 个月 以上。近日,恒泰艾普主要子公司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大部分银行账户陆续遭到司 法冻结,导致目前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日常运营及市场开拓均受到不同程度 的影响,上市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出现了连续欠薪、部分核心人员流失的情况,上 市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承租的经营场所也将面临着因届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而被清退的风险。如不能解决上市公司的债务危机问题,上市公司未来有可能触 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情形,而马敬忠先 生作为上市公司董事,其任职期间未尽到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对上述问题的出 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鉴于马敬忠作为公司董事,未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

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监事会拟向股 东大会提交建议罢免马敬忠董事职务的提案。

监事王秋实表示:公司经营情况出现问题、涉及诉讼等事宜较多,并非近日 发生,且情况较为复杂(如导致公司陷入严重财务危机的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 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并非由马敬忠作为公司董事期间发生,而是由 孙庚文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期间发生),姜主席在就相关事项未提供充 足的调查证据及事实支撑情形下,以紧急事项为由,直接启动豁免通知流程,召 开监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本人认为并不合适。此外,由于本次监事会审议事项构 因复杂,但会议通知时间过于短促,仅凭姜主席提供的议案文件,本人无法进行 判断。因此,在未提供更为充分、直接的证据及事实情况下,本人认为不应该临 时紧急召开本次监事会,本人就本次监事会不参会、不授权、也不投票。

二、会议以 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向 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监事会提出的建议罢免马 敬忠董事职务的提案。

监事王秋实表示:同上所述,监事会本次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唯一事项为罢免马敬忠董事职务,姜主席就相关事项未提供充足的调查证据 及事实支撑,本人无法仅凭姜主席提供的议案文件作出判断,因此,本人认为不 应该临时紧急召开本次监事会,本人就本次监事会不参会、不授权、也不投票。

三、会议以 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附 条件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八条及《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 在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股东大会提交建议罢免马敬忠董事职务提案的议 案》、《关于监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且向董事会提交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书面提议后,若董事会在收到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提出的建议罢免马敬忠董事职务提案后 10 日内作出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或者在收到监事会上述提案后 10 日内未做出书面反馈的,

应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则届时同意由监事会 作为召集人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包括但不限于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聘请中介机构等事宜。

监事王秋实表示:同上所述,监事会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唯一事项 为罢免马敬忠董事职务,但姜主席就相关事项未提供充足的调查证据及事实支撑, 本人无法仅凭姜主席提供的议案文件作出判断,因此,本人认为不应该临时紧急 召开本次监事会,本人就本次监事会不参会、不授权、也不投票。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