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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JCM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Apr 2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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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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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 2012-028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11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 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2011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11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提出了 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 对票及弃权票。

2011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 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2011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次数 10
牟书令 独立董事 10 0 0

==> picture [416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3
牟书令 独立董事 3 0 0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1年度任期内,本人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严格审核、重 点研究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并进行了事前认 可及发表意见。

2011年度,本人就公司的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1、2011年4月14日在恒泰艾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如下独立

意见:

  • 1)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 事宜的独立意见

  • 2) 关于公司201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3) 关于公司2010年度关联资金往来的独立意见

  • 4) 关于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5) 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6) 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 7) 关于2010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 8) 关于增补李怀奇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钱爱民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独立意见

  • 2、2011年7月19日在恒泰艾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本次会议审议

  • 的《关于拟以超募资金补充原募投项目资金缺口购买固定资产的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 3、2011年8月22日,对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4、2011年10月28日,对公司拟以现金及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沈超、

==> picture [416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李文慧、陈锦波、孙庚文及田建平合计持有的廊坊开发区新赛浦石油设备有限公 司100%的股权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在认真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和 其他相关议案后,经审慎分析,同意实施本次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1年11月24日,对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事项, 在认真审议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和其他相关议案后,经审慎分析,同意 实施本次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11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 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1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 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 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多次到公司进行了实地调 研,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11年度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的汇报;对公司重 大投资事项、重大资产购买事项,从财务方面关注投资事项的盈利能力、财务风 险控制,关注公司的投资发展方向;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与意见,为公司制定未来发展战略目标发挥专业水平。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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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 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 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年度,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北京市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 及相关文件,形成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 其他工作

  • 1、 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 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 3、 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12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 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牟书令

201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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