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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JCM GROUP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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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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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1-047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七次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下午 14:00 召开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 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31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 - 2021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
月 31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4 日
-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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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 9、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见附件 三)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 《关于公司董事会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监事会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5、 《关于审核<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关于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 的议案》
-
8、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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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 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备注 | ||
|---|---|---|
| 提案编 码 |
||
| 提案名称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审核<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
√ |
| 6.00 | 《关于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 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 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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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
1、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4 层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等办 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 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须在 2021 年 5 月 27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4 层公司证券部,邮编:10009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邮件 送达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4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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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 |
|||
|---|---|---|---|
| 姓名或名称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 是否本人参 会 |
|||
| 联系人 | |||
| 备注 | |||
注:本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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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现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恒泰艾普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股东大会依照委托人 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则视同由本人
的代表自行投票。
| 提案 编码 |
议案内容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 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 议案》 |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议案》 |
√ | |||
| 5.00 | 《关于审核<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 产核销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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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0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0 之一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 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 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
委托日期: ______
注:
-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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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 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
1.投票代码:350157
-
2.投票简称:恒泰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 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 均视为无效投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31 日交易时间,即上
-
午 9:15-9: 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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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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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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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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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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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
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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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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