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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Hope Liuhe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Aug 1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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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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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62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 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8 月 3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成都召开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8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通讯表 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鉴于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 年 8 月 15 日,公 司第一大股东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希望")向公 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 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 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 南 方 希 望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为 1,328,957,1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3%,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 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南方希望的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 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该变动后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开事项于 2024 年 8 月 2 日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4 年 8 月 12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7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7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 238 号-新华之星 A 座-文轩会议中心四楼-中型会议室 A1(公司将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 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 | ||
| 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1)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 2.03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 |
| 2.0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2.05 | 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 √ |
| 2.06 | 限售期 | √ |
| 2.07 | 募集资金投向 | √ |
| 2.08 | 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 √ |
| 2.09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 √ |
| 2.10 | 上市地点 | √ |
| 2.11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 √ |
| 3.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填补措施(修订稿)和承诺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年)(修订稿)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提案2需逐项表决;提案1、2、3、4、5、6、8、10为特殊 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 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 披露。
3.相关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 年 8 月 13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文件。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 登记时间与地址:
(1)2024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7:30。
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 376 号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2)2024 年 8 月 27 日(星期二)下午 13:00 至 14:00。
登记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 238 号-新华之星 A 座-文轩会议 中心四楼-中型会议室 A1。
-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办理会 议登记手续(同时提交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 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 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 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 及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 达时间应不迟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白旭波、青婉琳
联系电话:02885950011
传真号码:028-85950022
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 376 号
电邮地址:[email protected]
邮 编:610063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6
2.投票简称:希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现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 | |||||
| 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1)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
| 2.03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 | |||
| 2.0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 2.05 | 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 √ | |||
| 2.06 | 限售期 | √ | |||
| 2.07 | 募集资金投向 | √ | |||
| 2.08 | 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 √ | |||
| 2.09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 √ | |||
| 2.10 | 上市地点 | √ | |||
| 2.11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 √ | |||
| 3.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填补措施(修订稿)和承诺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年)(修订稿)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 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