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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Hope Dairy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1
Apr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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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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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 2021-032 债券代码: 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方式发生变 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席刚先生、朱川先生、曹丽 琴女士、李红梅女士、林永裕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式由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仅是持 股方式发生变更,不构成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行为。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收到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获 悉席刚先生、朱川先生、曹丽琴女士(原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已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离任,下同)、李红梅女士、林永裕先生于近日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 式将其通过舞钢市新之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西藏新之望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永新县新之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之望”)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至个人名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持股方式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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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刚先生、朱川先生、曹丽琴女士、李红梅女士、林永裕先生本次受让股份 的方式为证券非交易过户,本次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本次变更前间接持股数量(股) | 本次变更前 | 本次变更前 | 本次变更后 | 本次变更后 |
|---|---|---|---|---|---|---|
| 直接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直接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席刚 | 董事长 | 10,470,023 | 0 | 0.0000% | 10,470,023 | 1.2264% |
| 朱川 | 董事兼总裁 | 1,422,628 | 0 | 0.0000% | 1,422,628 | 0.1666% |
| 曹丽琴 | 董事兼副总裁(已离任) | 1,434,158 | 0 | 0.0000% | 1,434,158 | 0.1680% |
| 李红梅 | 监事 | 341,500 | 0 | 0.0000% | 341,500 | 0.0400% |
| 林永裕 | 副总裁 | 742,428 | 0 | 0.0000% | 742,428 | 0.0870% |
| 合计 | 14,410,737 | 0 | 0.0000% | 14,410,737 | 1.6880% |
注:上表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式由间接持有变更为 直接持有,仅是持股方式变更,不构成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行为。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 、公司股东新之望承诺如下:
( 1 )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或认购公司 38,667,108 股股份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孰长为限,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 2 )锁定期满后,若拟减持所持公司的股份,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前 提下,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的股价表现,实施减持行为;减持时,减持行为将通 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将 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 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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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后,在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承诺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 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确定,并按照相关规定披 露减持进展情况;若发生需向公司或投资者赔偿,且必须减持股份以进行赔偿的 情形,在该等情况下发生的减持行为无需遵守本减持承诺;违反作出的公开承诺 减持公司股票的,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并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 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席刚先生、朱川先生、曹丽琴女士、李红梅 女士、林永裕先生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公司的股份;在其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 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如其所持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对 于已作出上述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不会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 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 3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本次持股方式变更事项所涉及的上述股东以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执行了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式由间接持有变 更为直接持有,主要是为了更加严格、更好地履行上述人员各自在公司首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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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前作出的持股锁定承诺。
2 、本次受让股份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本次受让股份行为不违反上述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作出的股 份锁定承诺。
4 、公司将督促上述人员继续严格遵守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及变动的有关规定与其个人作出的有关承诺。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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