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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usoft Corporation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6

Mar 13,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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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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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06-005

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2月27日刊登了《沈 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股 权分置改革文件,于2006年3月8日刊登了《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 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上述文件 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发布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内容如下:

一、 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06 年 3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 年 3 月 23 日至 2006 年 3 月 27 日期间交易日上午 9: 30 至 11:30,下午 1:00 至 3:00

二、 股权登记日: 2006 年 3 月 16 日(星期四)

三、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沈阳市浑南新区东软软件园会议中心

四、 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五、 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 2006 年 3 月 16 日下午 3:00 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交易结束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软股份”(600718) 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

  • 3、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六、 参加本次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参加本次会议,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简称“征 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 审议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事项为:《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06年2月27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的《东 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以及2006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的《沈阳东软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 调整公告》、《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 八、 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 1 、 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作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 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必须经参加表决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 2 、 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请见本通知 第十一条。

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以下优先顺序择其 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 1

  • (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 2

  • (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 4

  • (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2

  • 3、 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 1

    • ( ) 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 2

    • ( ) 有利于充分表达意愿,并行使股东权利;

    • (3) 如果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表决通过,则不论流 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 票,只要其为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会 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九、 董事会征集投票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就本次会议 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委托。

1 、 征集对象

本次投票委托的征集对象为截止 2006 年 3 月 16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 、 征集时间

自 2006 年 3 月 17 日至 2006 年 3 月 27 日中午 12:00 时。

  • 3、 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董事会采取公开方式,在指 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 4 、征集程序

关于本次征集投票委托的具体程序请参见公司于 2006 年 2 月 27 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 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十、 本次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 1 、 登记手续

  • 1

  • (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境外法人股东的注册登

  • 记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 ( )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

  • 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 2 、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东软软件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179

联系电话:024-23783000-85712、62115

传真:024-23783375 联系人:张龙

3

3、 登记时间

2006 年 3 月 21 日至 2006 年 3 月 24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2:00 至 5:00。

十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 1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 2006年3月23日、24日和27日上午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 2 、 投票代码
2、 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718 东软投票 1 A股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 1

  • ( )买卖方向为买入

  • 2 1

  • (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 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议 1

  • 案,以 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 申报价格
1 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议案 1元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代表同意,2代表反对,3代表弃

权:

权:
买卖方向 投票代码 申报价格 委托股数 代表意向
买入 738718 1元 1股 同意
买入 738718 1元 2股 反对
买入 738718 1元 3股 弃权
  • 4

  • ( )注意事项:不符合上述程序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列入表决

  • 统计;对同一议案进行的多次申报,以第一次申报为有效申报。

十二、 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将于 2006 年 3 月 22 日,在指定报刊上再次刊载召开本次会议的 提示公告。

十三、 其他事项

  • 1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 2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

  • 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4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东软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 票意见:同意( );反对( );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署(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06 年 月 日

说明:

  • 1 、如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写“√”;如反对议案,请在“反 对”栏内填写“√”;如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写“√”。

  • 2 、请填写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填写法人单 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 3、请填写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 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全部 股数。

  • 4 、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亲自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经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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