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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usoft Corporation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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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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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优化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 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有效结合,保证公司业绩稳 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并使员工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实 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 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 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 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 励对象进行考核。
-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
-
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
五、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
-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2023 年共3 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达到下述业绩考核指标时,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解除限售安 排 |
业绩考核目标 | 可解除限售数量 占获授权益数量 比例 |
|---|---|---|
| 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 |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60%;或以本计划公告前20个交 易日公司平均市值为基数,2021年度平均 市值增长率不低于20% |
50% |
| 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 |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80%;或以本计划公告前20个交 易日公司平均市值为基数,2022年度平均 市值增长率不低于40% |
25% |
| 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 |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100%;或以本计划公告前20个 交易日公司平均市值为基数,2023年度平 均市值增长率不低于60% |
25% |
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不考虑股权激励计划产 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平均市值”为公司当期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一个交易日该项指标的算术平 均值。公司各年度平均市值以当年各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时市值(即收盘价×总 股本)的平均数计算。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A、B、C、D 四 档,对应的考核结果如下:
A(优秀):出色的、持续超过岗位标准要求。
B(良好):称职、达到岗位标准要求。
C(合格):基本适合岗位标准要求。
D(不合格):未能达到岗位标准要求。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
人绩效考核为“合格”,激励对象当年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 效考核为“不合格”,激励对象当年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统一回 购注销。
(三)绩效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分别选取净利润增长率或公司市值增长率作为业绩考核指标,上述指标 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盈利能力及企业成长性,能够树立较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经过 合理预测并兼顾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了 前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 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 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 除限售的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 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五、考核期间与次数
-
(一)考核期间
-
解除限售业绩考核会计年度分别为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二)考核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考核年度每年度一次。
六、考核程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 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并提交董事会 审核。
七、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
(一)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结
-
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反馈考核结果。
-
(二)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的五个工作日内向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 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三)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八、附则
本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经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