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NANYA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12, 2021

58461_rns_2021-05-12_7912d740-8606-4381-86f1-6c54c2cb6f0d.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南亚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 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后, 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 对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实施授予,我们认为:

1、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5月12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激励对象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 《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 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 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我们同意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5月12日,并同意以14.45元/股的授 予价格向 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1 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tilde{\nu}$ $\epsilon$ $\overline{v}$ 张 瑾

入年5月1日

(以下无正文,为《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Fran 孙剑非

20145月19日

(以下无正文,为《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 炜

$204 \notin 5H1V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