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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ning Baling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Dec 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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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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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1-07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1 年12 月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 案》,同意用募集资金3,035.17 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3,035.17 万元。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1]834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 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1,89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1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23,379,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689,636.01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于2011 年11 月3 日出具了寅验[2011]3031 号《验资报告》。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为解决产能不足的问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截至2011 年10 月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035.17 万 元。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3,035.17 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 资金3,035.17 万元,项目的具体投入情况及公司拟置换金额如下:

序号 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万元) 拟置换金额(万元)
1 新增汽车散热器汽车暖风机生产线项目 25,081.00 2,831.94 2,83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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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4,700.00 203.23 203.23
合 计 29,781.00 3,035.17 3,035.17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申请文件《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安排“因经营需要或市场原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先期投入的,公司拟自筹资金先期进行 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 金”,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 鉴证,并于2011 年12 月2 日出具了《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11]第1-2060 号)。

二、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2011 年12 月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 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035.17 万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035.17 万元。

2011 年12 月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 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3,035.17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035.17 万元。

三、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意见: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于2011 年12 月2 日出具的《关于南宁八菱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大 信专审字[2011]第1-2060 号),截至2011 年10 月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 3,035.17 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实际情况相符。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为解决产能不足的问题,在首次公开发行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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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公司利益发 展需要,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申请文件《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安排,预先投入数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 限公司专项审核,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 募集资金3,035.17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035.17 万元。

2、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 核查意见:

八菱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035.17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035.17万元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 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意见》;

4、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11]第 1-2060 号);

5、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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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11 年12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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