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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ning Baling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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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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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 违规担保解除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1]第4-00129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学院国际大厦 15层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电话 Telephone: +86 (10) 82330558 传真 Fax: 网址 Internet:
+86 (10) 82327668 www.daxincpa.com.cn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 违规担保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1]第4-00129号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 包括 2020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 权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出具大信审字[2021]第 4-00679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南宁八菱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以下简称"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表》(以下简 称"违规担保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编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清偿情况表、违规担保解除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编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违规担保解除情况表编制过 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违规担保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邮编 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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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违规担保解除情况表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贵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违规担保解除情况表符合《关于做好上市 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 发[2003]56号)》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0 年度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 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 预计偿 还时间 (月) |
|||
|---|---|---|---|
| 预计偿 还金额 $(\overline{\mathcal{F}})$ |
|||
| 预计偿还 方式 (如 适用) |
现金 | 现金 | 现金 |
| 截至年报 披露日余 额 |
3,280.02 | 112.35 | 4,200.00 |
| $(2020 +$ 期末余额 日) (万 12月31 一 |
3,280.02 | 112.35 | 4,200.00 |
| 颖 (2020 报告期 偿还总金 $(\overline{X}\overline{\tilde{\pi}})$ 年度) |
0.38 | ||
| 报告期新 增占用金 颖 (2020 $(\overline{X} \overline{\tilde{\pi}})$ 年度) |
2,420.00 | 2.93 | |
| 期初余额 $E)$ ( $\overline{J}$ (2020) 年1月1 万 |
860.40 | 109.42 | 4,200.00 |
| 发生原因 | 计划用于采购精油,配套弘润天源 贸有限公司还存在有较大金额的 经营性资金占用,且实际还没有发 的相关业务。考虑到北京安杰玛商 生采购精油业务,公司将以上预付 公司 $\ddot{\phantom{0}}$ 账款归类为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预付给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 |
2019年6月前,即收购日前形成的 资金往来。 |
代其 王安祥以弘润天源资金直接 |
| 占用 由 |
2019 | ||
| 东或关 占用股 联人名 桊 |
北京安 杰玛商 贸有限 公司 |
BIOTECH (FRANCE LIMITED NOLOGY $)$ CO. JEMA ANN- |
浙江迪 |

$\mathbb T$ $\infty$ $\bar{1}$
| (1) 孙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 | 存 | 月 28日至 2020年10月 28日)已于 2019年10月 28日、10月 29日分1.46亿元和1.5亿元两笔质 | 新 | 自 2020年1月8日至 2020年7月8日)已于 2020年1月8日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为阜 | ||||||
|---|---|---|---|---|---|---|---|---|---|---|
| 现金 | 现金 | 现金 | ||||||||
| 14,600.00 | 15,000.00 | 17,000.00 | ||||||||
| 14,600.00 | 15,000.00 | 17,000.00 | ||||||||
| 工作人员与年审会计师到银行进行现场核查,发现: | ||||||||||
| 17,000.00 | ||||||||||
| 14,600.00 | 15,000.00 | |||||||||
| $\overline{10}$ 46 公 关 有 实际控制的北京杰玛健康咨询 限公司偿还浙江迪秀贸易有限 司往来款项 4,200万元,构成了 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于2019年 28 日安排将海南弘天共 1. 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尽 |
$\prec$ # 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为其个 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构成关联方 经营性资金占用。 |
10 厅 栽 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于2019年 日安排将海南弘天1.5亿 银行存款定期存单为其个人借 月 29 |
营 提供质押担保,构成关联方非经 $\circ$ 性资金占用 |
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于 2020 年 1 厅 月 8 日安排将海南弘天 1.7 亿 |
款 軸 银行存款定期存单为其个人借 提供质押担保,构成关联方非经 性资金占用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 1、2020年5月,公司委派 $\widehat{1}$ |
"海南弘天")存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大支行的 1.46 亿元和 1.5 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 (合计 2.96 亿元, (以下简称 $\overline{\mathbb{F}}$ |
自 2019年10 款期限 12个月, |
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为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银行承兑协议》约定的阜; | 久宝能源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2)海南弘天存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的 1.7 亿元银行存款的定期存单 (存款期限6个月, |
| $2019 -$ $-94-$ $\overline{10}$ |
$10 - 28$ | $10 - 29$ $2019 -$ |
$2020 -$ | $01 - 08$ | 事会拟定采 | |||||
| 有限公 秀贸易 回 |
王安祥 | 王安祥 | 王安祥 | 当年新增非经 | 营性资金占用 | 情况的原因、 | 责任人追究及 | 菫 |

$\mathbb{R}$ $\frac{4}{1}$

$-5 -$
申请查 并按年 债务人未清偿债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 1.7 别于 $\overline{u}$ 氓 月 30 日前以 1.7 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 如王安祥未能按期解除 2.96 亿元和 1.7 亿元的存单质押, 因此给海南弘天、八菱科技及八菱科技股东造成损失的,王安祥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王安祥同意在2020年10月31日前用现金偿还 南弘天 2.96 亿元和 1.7 亿元,并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付清上述全部款项之日止按实际欠款金额及年利率 10%向海南弘天支付 利息。海南弘天确认: 如王安祥违反上述承诺未能按时解除 2.96 亿元和 1.7 亿元的存单质押、或未能以现金方式等额置换已质押的 银行存款定期存单、或未能在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用现金偿还海南弘天 4.66 亿元及相应利息的,则八菱科技有权代替海南弘天以 但王安祥未能依其承诺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解除上述违规担保,亦未以现金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 慅 (2) 对于安杰玛商贸 3,280.40 万元预付款, 王安祥承诺: 若在 2020 年 7 月 30 日前仍未发生采购精油业务或发生的采购精油 忌 ·且已向弘润天源监事会发函,要求弘润天源监事会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若弘润天源监事会未及 八菱科技的名义直接向王安祥追索上述 4.66 亿元及相应利息。八菱科技或海南弘天因追索上述款项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王安祥负责。 下同) $\overline{\mathcal{L}}$ 炭 $\circ$ 公司发现上述资金占用情况后,一直不断督促王安祥尽快归还占用资金,并且已向弘润天源监事会发函,要求弘润天源监事 王安祥承诺: 若迪秀贸易在 2020年6月30日前未能向弘润天源归还前述全部款项, 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新久宝能源有限 提供的上述 2.96 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以 2.96 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 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 1.7 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 2020 年 亿元已于 2020 年 7 月 8 日被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务, 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 1. 46 亿元和 1. 5 亿元也已分 对于海南弘天被划走的 2.96 亿元, 若王安祥不主动归还, 公司亦将考虑采取财产保全、诉讼等合法措施直接向王安祥追索 对于海南弘天被划走的1.7亿元,公司已于2020年8月11日将实际债务人王安祥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法院 则由王安祥本人负责督促安杰玛商贸退还上述资金(按扣除采购精油业务金额后的余额计算, 则由王安祥本人在 2020 年 7 月 30 日前退还上述资金, 冻结王安祥名下价值 17,355 万元的财产。该诉讼案件已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开庭审理, 但截至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公司亦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追究王安祥的法律责任, 以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王安祥本人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负责向弘润天源清偿前述全部款项, 并按年化 10%支付利息 及海南弘天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签订三方《协议书》, 王安祥承诺: 在 2020 年 6 月 30 直接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 追究王安祥的刑事责任, 并要求其退回所有占用款。 通过司法途径向王安祥及相关方追讨占用资金。 若安杰玛商贸未能按期退还上述资金, 海南弘天上述质押担保因定期存单及质押担保期限届满, 2020年10月28日、10月29日被质权人划走抵偿债务 对于迪秀贸易的4,200.00万元往来款, 尽快安排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业务金额少于3,280.40万元, 并按年化10%支付利息费用; 间公司反复督促, 化10%支付利息费用 起诉讼, 存单; 期 。
半。 裝 其 基 海 存 田 宙

$\circ$
| 清 | 资 | 典、 知资产已经被抵 其名下的已 폐 期债务和众多诉讼纠纷案件, 存在巨额的到 丼 链断裂, 金 资 方 联 关 其 及 祥 安 H 解, ⊢ 拵 |
第 長 부 解案件进展情况, 过 王安祥本人也曾试图通 $\triangleright$ 公司将继续与律师和法院保持沟通, 归还占用资金, 督促王安祥解除违规担保并 取得成功。 前仍未 在反复? 三至 同一直 但截 然公 资金, 咄 巷 $\star_{\cdot}$ 美 捶 书 非方密 度 等 稚 救 抱 借 徵 同道 组 重 公 参 债 $\blacksquare$ 詩 行 冻 进 究 |
o 金 资 继续督促王安祥尽快归还上述占用 融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方 第 与 祥 块 H 注 关 彑 玉 In' 虔 r 进 案 忖 事 闲 进 会 |
排 | 实际控制人的公司 也应填写该表; 2无控股股东 查或会计师事务所发现存在的, 公司自 后 期 但 用 ᅭ 金 资 在 存 $\overline{\kappa}$ 内 期 告 披 $\bigoplus$ |
$+ + +$ 其前浦穿》仕《中号》 寸声 子石在门卡州,(3)孙子中午上三。 11 年生 9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 华 $\overline{\mathcal{A}}$ 妆 $\overline{H}$ $\mathcal{A}_{1}$ 1 # 채 $\ddagger$ 嵒 $^{+}$ $\big}$ 闽 侣 $\ddot{}$ |
|
|---|---|---|---|---|---|---|---|---|
| 宷 $\ddot{t}$ 技 能 未 |
犁 恤 经 쀼 偿 |
原 老 用 Ŀ 金 |
覚 任 责 , $\boxtimes$ |
₩ 董 及 识 情 |
老 耍 采 庆 线 |
明 说 庵 |
烛 | 跽 $\ddot{}$ $\mid$ 第 |
以资抵债清偿"和"其他"中选择,可多选,其中选 第一大放朱或第一大放朱天联入占用贫金的,也应填与本表;③清欠方式可从"现金清偿"
择了"其他",应说明具体方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孙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表
| 预计解 除时间 气 ₩) |
2020年 月 $\overline{10}$ |
|---|---|
| 预计解 除金额 $\mathcal{L}$ 元) |
14,600 |
| 预计解除方式 (如适用) | 30 日前以 1.7 日,八菱科技、海南弘天与王安祥签 南弘天为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 1.7 亿元银行 意在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用现金偿还海南弘天 2.96 Щ 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 日前以 2.96 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 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 在 2020年6月 30 日前解除海 月 存单;如王安祥未能按期解除 2.96 亿元和 1.7 亿元的 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 因此给海南弘天、八菱科技及八菱科技股 并且王安祥同 订三方《协议书》,王安祥承诺:在2020年6月30 $\circ$ 2.96 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 2020 年 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 2020 年 6月 王安祥承担全部责任, 2020年6月22 东造成损失的, 存单质押, $\overline{30}$ |
| 截至年 报拔露 日余额 |
$\circ$ |
| (2020) 年12月 期末余 $31 \n\equiv 5$ $\mathcal{L}$ 教 元 |
$\circ$ |
| 报告 期解除 (2020) 担保金 $\mathcal{L}$ 年度) 额 元) |
14,600 |
| 告期 (2020) 增費 担保 金额 废) $\mathcal{L}$ 元) 尝 捲 叛 # |
$\bullet$ |
| (2020) 期初余 年1月 $($ E 1 $\mathfrak{L}$ 额 元) |
14,600 |
| 发生原因 | 置换承诺,向第三方先 后借款 2.96 亿元和 王安祥支付给弘润天 经公司核查及王安祥 自行交代:王安祥为履 行对弘润天源的资产 1.7 亿元。所借款项由 再 2.96 亿元及 1.7 亿元 做定期存款。随后王安 请找 $\vert$ 祥按照第三方的指示, 第 源后转入海南弘天, 定期存款存单为 南弘天 再将海 |
| 遠规担 保发生 时间 |
$10 - 28$ $2019 -$ |
| 与上市公 司的关系 |
自行 交代的事 4.66 H 南 亿元质押 担保实际 何 上是为王 安祥个人 供 凿 安 根据公 核查及 海 质押 提 H 安祥 弘天 巅 实。 $\circ$ 借 齿 保 |
| 被担保方 名称 |
宝 暝 能源有 新久 公司 뽜 |

| 亿元和 1.7 亿元,并自 2020年7月1日起至付清上述 | 日止按实际欠款金额及年利率 10%向海南 | 弘天支付利息。海南弘天确认:如王安祥违反上述承 | 诺未能按时解除 2.96 亿元和 1.7 亿元的存单质押、或 | 未能以现金方式等额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 | 单、或未能在 2020年10月31日前用现金偿还海南弘 | 天 4.66 亿元及相应利息的,则八菱科技有权代替海南 | 弘天以八菱科技的名义直接向王安祥追索上述 4.66 | 亿元及相应利息。八菱科技或海南弘天因追索上述款 | 项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王安祥负责。海南弘天上述质押 | 担保因定期存单及担保质押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清偿 | 债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 1.7 | 亿元已于 2020 年 7 月 8 日被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 | 务,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1.46亿 | 元和 1.5 亿元也已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10 月 | 29日被质权人划走抵偿债务。公司仍在不断督促王安 | 祥尽快归还占用款。对于海南弘天被划走的 1.7 亿元, | 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将王安祥诉至南宁市中级 | 该案件 人民法院,并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已于 2020年12月24日开庭审理, 但截至目前尚未作 | 出判决。对于海南弘天被划走的2.96亿元,若王安祥 | 不主动归还,公司亦将考虑采取财产保全、诉讼等合 | 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提起刑 法措施直接向王安祥追索, |
追究王安祥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退回所有 | |
|---|---|---|---|---|---|---|---|---|---|---|---|---|---|---|---|---|---|---|---|---|---|---|---|---|
| 全部款项之 | 事控告, | 占用款. | ||||||||||||||||||||||
| 方指定的单位作质押 | 担保,分别质押给广州 | 司珠 银行股份有限公 |
江支行和广发银行股 | 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
| 回 为公 祥 |
5% 原持股 |
股 $\overline{+}$ 以 |
弘润 东、 |
天源法定 | 代表人/ | 董事长兼 | 经理 地 |
南弘天 海 |
法定代表 | 人/执行 | 项 董事兼 |
H 经理, |
曲 安祥以 |
Ŧ 怅 保方 |
罚 惬 用海 |
天资金 | 成关联 构 |
营 方非经 |
Ŀ 伸 资 垫 |
$\circ$ 用 |

Ť $\circ$ $\bar{\rm E}$
| 2020年 尽 10 1 |
2020年 气 $\overline{a}$ |
$\infty$ 自 2019 |
|---|---|---|
| 15,000 | 17,000 | |
| 山戸 | $\frac{1}{\ln 2}$ | 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银行承兑协议》约定的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2) 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为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的《承兑 海南弘天, 再做定期存款。随后王安祥按照第三方的指示, 再将海南弘天前述 2.96 亿元及 1.7 亿元 实,海南弘天上述共计 4.66 亿元银行定期存款实际上是为王安祥的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王安祥 会批准,也未经弘润天源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安排将孙公司海南弘天共 4.66 亿元银 (1) 孙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筒称 已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10 月 29 日分 1.46 亿元和 1.5 亿元两笔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 照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管理, 弘润天源法定代表人王安祥滥用其经营管理地位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拔露义务,并要求王安祥尽快解除违规担保。王安祥与公司及海南弘天于 海南弘天1.7亿元的损失对责任人员王安祥提起了民事诉讼,对其余损失,如王安祥仍不主动偿还, 祥自行交代:王安祥为履行对弘润天源的资产置换承诺,向第三方先后借款 2.96 亿元和 1.7 亿元。 分行营业部的 1.7 亿元银行存款的定期存单(存款期限 6 个月, 自 2020 年 1 月 8 日至 2020 年 7 月 司中大支行的 1.46 亿元和 1.5 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合计 2.96 亿元,存款期限 12 个月, 担保,分别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保, 违反了规定程序, 构成了违规担保和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 $\circ$ | $\circ$ | |
| 0 | 0 | |
| 15,000 | 17,000 | 多提供质押担保。 |
| 0 | 17,000 | |
| 15,000 | 0 | 日质押给广发银: |
| 山戸 | $\frac{1}{\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 | 2020 年 5 月,公司委派工作人员与年审会计师到银行进行现场核查,发现: "海南弘天")存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行,为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与广州银行 海南弘天存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合同》约定的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债 经公司和广西证监局再三追查,王安 所借款项由王安祥支付给弘润天源后转入 定期存款存单为第三方指定的单位作质押 根据公司核查及王安祥自行交代的事 在未报告公司,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行存款定期存单为其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 大额占用弘润天源的资金。为此, 公司就 弘润天源并入公司合并报表后,未按 公司亦将继续以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年10月28日至2020年10月28日) 司发现上述违规担保情况后, 1、违规担保情况及原因说明 已于 2020年1月8 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
| $10 - 29$ $2019 -$ |
$01 - 08$ 2020- |
2、责任人追究 公 $\widehat{\Xi}$ . ကိ |
| 山戸 | 山 | 责任人追 董事会拟定采 |
| 能源有限 阜新久宝 公司 |
科技有限 阜港能源 回 公 |
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当年新增违规担保 的原因、 究及 |

$-10-$
| 王安祥承诺: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 2.96 亿元银 2020年6月22日签订三方《协议书》, |
|
|---|---|
| 這解 $\frac{1}{2}$ 30 日前以 2.96 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在 2020 年 6 月 30 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 2020 年 6 月 |
|
| 的1.7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2020年6月30日前以1.7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 除海南弘天为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
|
| 按期解除 2.96 亿元和 1.7 亿元的存单质押, 因此给海南弘天、八菱科技及八菱科技股东造成损失的, 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 如王安祥未能 |
|
| 2020年10月31日前用现金偿还海南弘天2.96亿元和1.7亿元,并自2020年7月1日起至付清上 王安祥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王安祥同意在 |
|
| 率 10%向海南弘天支付利息。海南弘天确认: 如王安祥违反上述承诺未能按时解除 2.96 亿元和 1.7 亿 述全部款项之日止按实际欠款金额及年利 |
|
| 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或未能在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用现金偿还海南弘天 4.66 亿元及相应 元的存单质押、或未能以现金方式等额置 |
|
| 则八菱科技有权代替海南弘天以八菱科技的名义直接向王安祥追索上述 4.66 亿元及相应利息。八菱科技或海南弘天因追索上述款项 利息的, |
|
| 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王安祥负责。 | |
| 南 其承诺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解除上述违规担保, 亦未以现金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海 期间公司反复督促,但王安祥未能依 |
|
| 月 弘天上述质押担保因定期存单及质押担保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清偿债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1.7亿元已于2020年7 |
|
| 口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 1.46 亿元和 1.5 亿元也已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10 月 29 8 日被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务, 质押给 |
|
| 被质权人划走抵偿债务。 | |
| 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将王安祥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法院申请查封、冻结王安祥名下价 对于海南弘天被划走的 1.7 亿元, 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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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24日开庭审理,但截至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值 17,355 万元的财产。该诉讼案件已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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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王安祥不主动归还,公司亦将考虑采取财产保全、诉讼等合法措施直接向王安祥追索,或直接向公 对于海南弘天被划走的 2.96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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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用款。 并要求其退回所有 追究王安祥的刑事责任, 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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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能按计划解除违 | |
| 责 $\overline{\phantom{a}}$ 规担保的原因 |
但截 植地、 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 至目前仍未取得成功。据公司了解,王安祥及其关联方存在巨额的到期债务和众多诉讼纠纷案件,且其名下的已知资产已经被抵押、 公司一直在反复督促王安祥解除违规担保并归还占用资金,王安祥本人也曾试图通过与第三方进行债务重组、 |
| 任追究情况及董事 | 第 续与律师和法院保持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加快推进刑事立案进度,同时密切关注王安祥与 冻结,公司追偿的难度非常大。公司将继 |
| 会拟定采取的措施 | $\circ$ 王安祥尽快归还上述 4.66 亿元及其他占用资金 继续督促 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方债务 |
| 说明 | |
| 注: | 也应填写该表。 但期后公司自查或会计师事务所发现存在的, 如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担保, |

$-11-$

| 1991年19月 | 0014492 证书序号: |
買 说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mathbf{L}^{\prime}$ |
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 凭证。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sim$ |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 丑 涂改、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 $\sim$ |
转让。 出借、 租、 |
应当向财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 $\overline{4}$ |
$\bullet$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sum_{i=1}^{n}$ $\frac{1}{2}$ 发证机关: |
【北京市财政局】 | 二〇二〇年八十二月四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 地质的复数形式的过去分词 | ||
|---|---|---|---|---|---|---|---|---|---|---|---|---|---|---|---|---|---|---|
| 医酒草树脂 医腹膜内膜炎 | 会计师事务所 | 我业证书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称: 名 |
胡咏华 首席合伙人: |
主任会计师: | -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 室 所: 场 晋 经 |
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 |
11010141 执业证书编号: |
京财会许可[2011]0073号 批准执业文号: |
2011年09月09日 批准执业日期: |
巨足 建南西里尼尼亚属 医四四四四 |


$\overline{\mathbf{z}}$ 聊安静 Full name 女 34 $R1$ Sex 日期1981-06-25 出 座 Date of birth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工作单位(或上海分所 Working unit 身份证号码 420111188106254105 Identity card No.
| 证书编号: No. of Certificate |
420301804695 | ||
|---|---|---|---|
| 批准注册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 |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 ||
| 发证日期: | 2004 | OS 月 |
10 日 |
| Date of Issuance | $\sqrt{v}$ | /m | jd |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 兰东 |
|---|
| ų |
| $1990 - 11 - 23$ |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上海分所 |
| 430621199011234626 |
|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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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his renewal. | |||
| 兰东(110101410621) | |||
|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08月31日 |
F | E | |
| 您已通过2020年年检 |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
$\mathcal{S}$
|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 |||
|---|---|---|---|
| 2019# | m | 31 | |
11010141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