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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ning Baling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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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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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 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2020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 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审计意见客观的反映了所涉事项的现状,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尊重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同时,我们审核了《董事会关于公 司2020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认 为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我们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 理层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涉及的相关事项,同时督促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监督 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 关于公司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相关资产的 实际情况并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依据充分、程序合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本次计提信用减 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我们同意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

三、 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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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2020 年业绩出现亏损且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降低公司负债,减少财务费用,保证公司快速 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为公司后续发展积蓄能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符合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需要及 长远规划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获得 合理投资回报的重视,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 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查阅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相关文件,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相关规定,制订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基本符合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 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 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了规范治理的意识和能力,改善了公 司治理环境,基本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但董事会认为,王安祥的违规担 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虽主要发生在2019 年度,也暴露了公司在子公司的财务内控 管理上还存在重大缺陷。上市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本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今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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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希望公司继续根据存在的内控问题逐步修订及完善,并随着情况的变化 及时加以调整,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全面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健全、贯彻实施及有效监督,为上市公司尽快恢复发展保驾护航。

六、 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同时我 们也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 项的专项说明》,我们认为《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和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均符合实 际情况,我们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 内部控制,尽快解决相关问题,消除相关事项及其产生的影响,确保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七、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 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八、 关于公司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的薪酬及津贴符 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发放的程序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 薪酬考核办法》等制度的相关规定。

九、 关于公司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拟定的《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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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经营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 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规范治 理,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一、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1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 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开展,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定价 公允、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整体 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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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卢光伟 岑 勉 李水兰

2021 年4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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