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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ng Sciyon Wisdom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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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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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远智慧”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 年度,科远智慧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5 次,本人均全部参加会议 并对各项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按照相应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有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报告期内,本人无缺席和委托 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没有对审议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形。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4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相关议案进行 了审议,对各项议案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在2020 年4 月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发 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4]57号《关于规范独立董事对于担保事项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 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 1 -
|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
| 非经 营性 资金 占用 |
资金占 用方名 称 |
占用方 与上市 公司的 关联关 系 |
上市公司核 算的会计科 目 |
2019 年期 初占用资 金余额 |
2019 年度 占用累计发 生金额(不 含利息) |
2019 年度占 用资金 的利息 |
2019 年度 偿还累计 发生金额 |
2019 年期 末占用资 金余额 |
占用形 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现大 股东 及其 附属 企业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前大 股东 及其 附属 企业 |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关联 资金 往来 |
资金占 用方名 称 |
占用方 与上市 公司的 关联关 系 |
上市公司核 算的会计科 目 |
2019 年期 初占用资 金余额 |
2019 年度 占用累计发 生金额(不 含利息) |
2019 年度占 用资金 的利息 |
2019 年度 偿还累计 发生金额 |
2019 年期 末占用资 金余额 |
占用形 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大股 东及 其附 属企 业 |
- | - |
- |
- | - |
- | - |
- |
||
| 上市 公司 的子 |
中机 清洁能 源沛县 有限公 司 |
孙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295.53 | 13,165.12 | 7,058.11 | 7,402.54 | 代垫设 备及工 程供应 商货款 |
非经营性 | |
| 公司 及其 附属 企业 |
南京 科远电 子科技 有限公 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90.50 | 290.50 | - |
代垫报 销款项 |
非经营性 |
- 2 -
| 小计 | 1,586.03 | 13,165.12 | - | 7,348.61 | 7,402.54 | |||||
|---|---|---|---|---|---|---|---|---|---|---|
| 关联 自然 人及 其控 制的 法人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关联 人及 其附 属企 业 |
赵文 庆 |
董事及 高级管 理人员 |
其他应收款 |
- |
10.00 |
- | 10.00 | - |
备用金 | 经营性 |
| 合计 | - |
- |
- |
1,586.03 | 13,175.12 | - | 7,358.61 | 7,402.54 |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 方占用资金风险。我们将要求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制,杜绝违规担保情况的发生。 2、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以企业经营经济指标为基础,以年度经营计划及高管任务目标完 成情况为依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综合业绩考评,并以此作为奖惩的依据。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考评及激励机制、相关奖励制度执行情况良 好,起到了应有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能有效 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关于《科远智慧2019年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科远智慧未来 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 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董事会拟定的《科远智慧2019年度分配预案》。
4、关于《科远智慧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3 -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健全满足运营需要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且已基本覆盖 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环节,形成了较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及时发现和 纠正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能够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证公司各 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5、关于《科远智慧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在对公司的 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客观、公正的对 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 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投资风险可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使用 不超过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科远智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二)在2020 年7 月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会议上对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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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素养等综 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其本人同意,聘任的程序符合有关 规定。 本次聘任的高管人员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 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 罚和惩戒。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祖利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在2020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董事会会议上对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 用资金等情况;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对外担保余额为 零。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2、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 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及与公司相关各方的沟通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 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 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 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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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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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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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独立董事:吴斌 2021 年4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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