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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ng Sciyon Wisdom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2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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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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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远智慧”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2019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9 年度,科远智慧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4 次,现场召开董事会会议 2 此,本人均全部参加会议并对各项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按照相应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报告 期内,本人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没有对审议议案提出异议 的情形。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3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及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各项议案无异 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在2019 年3 月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发 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 至2018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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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
资金占用 方名称 |
占用方与 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 系 |
上市公 司核算 的会计 科目 |
2018 年 期初占用 资金余额 |
2018 年度占 用累计发生 金额(不含 利息) |
2018 年度 占用资金 的利息 |
2018 年 度偿还累 计发生金 额 |
2018 年 期末占 用资金 余额 |
占用形 成原因 |
占 用 性 质 |
|---|---|---|---|---|---|---|---|---|---|---|
| 现大股东及 其附属企业 |
胡歙眉 |
控股股 东 |
其他应 收款 |
- |
0.87 |
- | 0.87 | - |
备用金 | 经 营 性 |
| 小计 | - | - | - |
- |
0.87 |
- | 0.87 | - |
||
| 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 |
资金占用 方名称 |
占用方与 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 系 |
上市公 司核算 的会计 科目 |
2018 年 期初占用 资金余额 |
2018 年度占 用累计发生 金额(不含 利息) |
2018 年度 占用资金 的利息 |
2018 年 度偿还累 计发生金 额 |
2018 年 期末占 用资金 余额 |
占用形 成原因 |
占 用 性 质 |
| 大股东及其 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 |
- |
||
| 上市公司的 子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 |
中机清洁 能源沛县 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其他应 收款 |
1,295.53 | 1,295. 53 |
代垫设 备及工 程供应 商货款 |
非 经 营 性 |
|||
| 南京科远 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 收款 |
290.50 | 290.50 | 代垫报 销款项 |
非 经 营 性 |
||||
| 小计 | - | 1,586.03 | - |
- |
1,586. 03 |
|||||
| 关联自然人 及其控制的 法人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人 及其附属企 业 |
赵文庆 | 董事及 高级管理 人员 |
其他应 收款 |
- |
4.61 |
- | 4.61 | - |
备用金 | 经 营 性 |
| 合计 | - | - | - |
- |
1,591.51 | - |
5.48 | 1,586. 03 |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 方占用资金风险。我们将要求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制,杜绝违规担保情况的发生。 2、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以企业经营经济指标为基础,以年度经营计划及高管任务目标完 成情况为依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综合业绩考评,并以此作为奖惩的依据。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考评及激励机制、相关奖励制度执行情况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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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好,起到了应有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能有效 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关于《科远股份2018年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科远股份未来 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 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董事会拟定的《科远股份2018年度分配预案》。
4、关于《科远股份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健全满足运营需要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且已基本覆盖 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环节,形成了较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及时发现和 纠正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能够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证公司各 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5、关于《科远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在对公 司的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客观、公正 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因此,我们同意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1)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自有资金投资风险可控、 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 品,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及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2)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 及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科远股份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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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3)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8、关于《科远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科远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 关法律法规所禁止及可能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使公司员工和股 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可以增强 凝聚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8 年修正)相关条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在2019 年4 月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简称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 公司名称与公司目前的业务实际和发展战略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 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本次章程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在2019年7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上对相关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 1、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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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经认真核查,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9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 方占用资金等情况;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对外担保余 额为零。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2、关于董事会换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 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 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范围的扩大、企业经营规模的提升,公司对独立董事 履行职责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 义务也相应增加,在充分考虑当地薪酬水平的条件下,公司本次提出的独立董事 津贴调整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 案。
(四)在2019 年8 月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董事会上对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 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聘任有利 于公司的发展;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 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过对史妍女士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具有丰富的工作 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具备担任审计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且史妍女 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史妍女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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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五)在2019 年12 月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董事会上对《科远智 慧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 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及与公司相关各方的沟通情况
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 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 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 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 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独立董事:冯辕
2020 年4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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