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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ng Sciyon Wisdom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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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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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 :86 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 :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mail:[email protected]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W[2024]E1226号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科远智慧)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科远智慧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科远智慧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科远智慧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科远智慧董事会编制的上述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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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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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 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 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2021年11月15日,科远智慧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科远智慧能源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远智慧能源)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通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购买的定期存款中29,500.00万元在不知 情的情况下被质押,其中涉及募集资金的金额为12,500.00万元。根据浦发银行 南通分行的回函,涉及募集资金的12,500.00万元定期存款账户处于“质押;冻 结控制”状态。科远智慧能源与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向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受理。2022年7月8日,南通市崇川 区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科远智慧能源的起诉。2023年9月,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撤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结 果并指令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依据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 定结果,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就与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储蓄存款合同 纠纷一案在法定时间内向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并获立案 受理。2024年4月17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原告、被告当庭分别就案件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截止报告 日,法院并未对该案作出判决。

上述事项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第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3.8中的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质押的规 定。

除上述事项外,我们认为,科远智慧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科远 智慧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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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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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章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无锡

2024 年4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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