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NANJING RED SUN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11

Mar 9, 2011

53648_rns_2011-03-09_866fde2b-301b-46ba-956f-0e78165473eb.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涂勇律师事务所 红太阳股份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涂勇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江苏涂勇律师事务所

中国〃南京〃王府大街63 号中泰大厦428 室

电话:86 25 84465431 传真:86 25 84465431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0 -

涂勇律师事务所 红太阳股份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涂勇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涂勇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红太阳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 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 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5 条的要求,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及以前的相关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并同意公司将本法 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 -

涂勇律师事务所 红太阳股份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根据2011 年2 月16 日公司董事会发布的《南京红太阳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统称“《会议 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已经按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全体股东发出 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列明了会议召开 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表决方式、会议登记 办法和其他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上述行为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 行。现场会议于2011 年3 月9 日(星期三)上午9 时,在南京市高 淳县淳溪镇北岭路287 号武家嘴大酒店召开。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寿海先 生主持,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 -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和召开程序 合法。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经核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6 名, 代表股份 10294017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73 %。

2.经核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公 司截止2011 年3 月1 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股 东名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在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有公司的董 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3 -

涂勇律师事务所 红太阳股份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或列 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

  • 1.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议案如下:

  •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0 年

  • 年度报告摘要》;

  •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 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预案》;

  •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

案》;

  • (6)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由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监事 对现场会议记名投票进行了清点,并统计了每项议案的投票表决结 果,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相关决议及会议记录已由出席 会议的董事签署完毕。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4 -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议案提交程序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5 -

涂勇律师事务所 红太阳股份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此页无正文,系江苏涂勇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字页)

江苏涂勇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负责人: 涂 勇 涂 勇 张 纲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