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NanJing Public Utilities Development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Apr 25, 2012
53622_rns_2012-04-25_d5516ca6-6a17-493e-b02e-d5a66f5f8e3c.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中北 公告编号:2012-16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新城巴士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巴士有限公司(下称“新城巴士”)
-
〃本次担保金额:4,100 万元
-
〃本次担保,新城巴士以其名下客运综合楼作为抵押物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
〃新城巴士的另一股东也将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根据根据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 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4月22日,经公司董事会七届十四次会议及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新城巴士4,100万元贷款提供了担保,现上 述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将于2012年6月到期。
2012 年,新城巴士因营运生产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共需向各商业银行申 请流动资金贷款8,000 万。为保证新城巴士的正常资金周转,确保日常生产经 营,公司拟同意继续为新城巴士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累计不超过4,100 万元的 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新城巴士以其名下客运综合楼及土地使用权(南京市江宁区东 山街道同夏路19 号,房屋建筑面积为5,498.38 平方米,土地面积40,811.2 平 方米,市值约4,107.09 万元)作为抵押物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新城巴士的另一 股东也将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新城巴士成立于2003 年4 月份,由我公司和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共同出 资组建而成,注册资本为3,900 万元,我公司出资1,989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 为51%。
截至2011 年12 月31 日,新城巴士总资产为22,039.44 万元,负债为 23,327.48 万元,净资产为-1,288.0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5.84%。
==> picture [370 x 14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新城巴士提供的担保将在公司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与具体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二)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公司为新城巴士在2012 年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的共计人民币肆仟壹佰万 元贷款提供保证,新城巴士以其名下客运综合楼及土地使用权(南京市江宁区 东山街道同夏路19 号,房屋建筑面积为5,498.38 平方米,土地面积40,811.2 平方米,市值约4,107.09 万元)向公司提供肆仟壹佰万元的最高额反担保措施。
-
担保期限为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而招致担保损失之日起一年。如果融资 协议或约定中规定分期还款的,并且相应银行分期追究公司担保责任的,上述 期限亦应分期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2 年4 月23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对 本次担保经过认真研究和审议,认为:本次担保系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 有利于保证其正常资金周转。新城巴士以其名下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
2
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另一股东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也按其持股比例为新城巴 士提供了相应担保。公司为新城巴士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 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750 万元,占 公司2011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82%,没有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 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
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
反担保协议
-
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 picture [175 x 6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