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NanJing Public Utilities Development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7

Jan 8, 2007

53622_rns_2007-01-08_8ab993c3-38ef-4a17-9476-9f1c097d7ca8.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S 中北 公告编号 : 2007-03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股票简称及股份结构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07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 登了《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根据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实施方案,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1月9日恢复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票复牌及变更股票简称情况

公司股票定于2007年1月9日恢复交易,股票简称由“S中北”变更为“南京 中北”,股票代码“000421”保持不变。2007年1月9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 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2007年1月10日开始,公司股票交易 设涨跌幅限制,纳入指数计算。

二、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后,公司股份结构发生变化。现将公司股份结 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改革前 改革前 改革后 改革后
股份数量 占比
(%)
股份数量 占比
(%)
一、未上市流通股 189,100,255 61.47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89,198,566 53.80
(一)发起人股 (一)股权分置改革变更的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 国家股 121,306,448 39.44 1.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156,067,823 44.38
2、 国有法人股 2.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33,032,432 9.39
3、 境内法人股 23,597,609 7.67 3.境内自然人持股
4、 外资法人股 4.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5、 自然人股 5.其他
6、 其他 (二)内部职工股

1

(二)定向法人股
1、 国家股 (三)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2、 国有法人股
3、 境内法人股 44,196,198 14.37 (四)高管股份 98,311 0.03
4、 外资法人股
5、 自然人股 (五)其他
6、 其他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18,505,232 38.5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2,485,534 46.20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一)人民币普通股 162,485,534 46.20
1.内部职工股
2.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3.高管股份 71,658 0.02 (二)境内上市外资股
4.其他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三)境外上市外资股
1、 人民币普通股 118,433,574 38.50
2、 境内上市外资股
3、 境外上市外资股 (四)其他
4、 其他
三、股份总数 307,605,487 100 三、股份总数 351,684,100 100

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数量 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南京公用控股 5,286,528 G+12个月 注1
10,573,056 G+24个月
105,730,560 G+36个月
南京城建集团 1,260,523 G+12个月 注1
2,521,045 G+24个月
25,210,448 G+36个月
中信汽车公司 6,380,225 G+12个月 注2
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241,600 G+12个月 注2
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 4,492,800 G+12个月 注2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92,800 G+12个月 注2
南京日报社 3,448,449 G+12个月 注2
其他募集法人股股东 34,103,373 G+12个月 注2
高管人员 122,865 - 注3

G: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2

注1:持有的南京中北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 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 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注2:持有的南京中北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 让。

注3:对于本公司的高管人员,在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一月九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