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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ng Public Utilities Development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1
Mar 1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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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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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 2012 ) 00099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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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12)00099 号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北”)关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进行了鉴证。 南京中北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具体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 内部控制,使之有效运行,并对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 性及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南京中北与财务报表相 关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合理保证南京中北关于与财务报表相关内部控制完整 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 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 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南京中北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具体规范的要求,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在合理的基础上建立了完整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有效运行。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贵公司年度报告使 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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