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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NG LE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Jul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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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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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688631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8 月14 日 15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8 号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会议室(1307)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8 月14 日
至2025 年8 月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 型 |
|---|---|---|
| A 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1 | 修订《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 2.02 | 修订《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 2.03 | 修订《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 |
√ |
| 2.04 | 修订《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 理办法》 |
√ |
| 2.05 | 修订《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 法》 |
√ |
| 2.06 | 修订《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 |
√ |
| 2.07 | 修订《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 则》 |
√ |
|---|---|---|
| 2.08 | 修订《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3.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
应选董事 (5)人 |
| 3.01 | 选举周菲为非独立董事 | √ |
| 3.02 | 选举程先峰为非独立董事 | √ |
| 3.03 | 选举王旭为非独立董事 | √ |
| 3.04 | 选举李虹为非独立董事 | √ |
| 3.05 | 选举王超为非独立董事 | √ |
| 4.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
应选独立董 事(3)人 |
| 4.01 | 选举周柯为独立董事 | √ |
| 4.02 | 选举任刚为独立董事 | √ |
| 4.03 | 选举周月书为独立董事 | √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4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 已经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 年7 月3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 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
-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 股 | 688631 | 莱斯信息 | 2025/8/6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 年8 月7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8 号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登记资料须在2025 年8 月 7 日下午17:00 前送达登记地点,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需注明股东名称/姓 名、股东账户、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联系电话及“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 时需携带登记资料(地址见“六、其他事项”)。登记资料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 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 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 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 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 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 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 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
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 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参会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公司不接受会议当 天现场登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8 号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5-8228590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210014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7 月30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8 月14 日召 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
|||
| 2.00 |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2.01 | 修订《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会议事规则》 |
|||
| 2.02 | 修订《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 |
|||
| 2.03 | 修订《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2.04 | 修订《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融 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
|||
| 2.05 | 修订《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 外投资管理办法》 |
|||
| 2.06 | 修订《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 |
|||
| 2.07 | 修订《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 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
| 2.08 | 修订《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
| 3.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5) 人 |
| 3.01 | 选举周菲为非独立董事 | |
| 3.02 | 选举程先峰为非独立董事 | |
| 3.03 | 选举王旭为非独立董事 | |
| 3.04 | 选举李虹为非独立董事 | |
| 3.05 | 选举王超为非独立董事 | |
| 4.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 (3)人 |
| 4.01 | 选举周柯为独立董事 | |
| 4.02 | 选举任刚为独立董事 | |
| 4.03 | 选举周月书为独立董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 名,董事候选人有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 董事5 名,董事候选人有6 名;应选独立董事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 名;应 选监事2 名,监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选监事2 名,监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选监事2 名,监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选监事2 名,监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选监事2 名,监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选监事2 名,监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5)人 | ||
| 4.01 | 例:陈×× | √ | - | √ |
| 4.02 | 例:赵×× | √ | - | √ |
| 4.03 | 例:蒋×× | √ | - | √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 | - | √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2)人 | ||
| 5.01 | 例:张×× | √ | - | √ |
| 5.02 | 例:王×× | √ | - | √ |
| 5.03 | 例:杨×× | √ | - | √ |
| 6.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2)人 | ||
| 6.01 | 例:李×× | √ | - | √ |
| 6.02 | 例:陈×× | √ | - | √ |
| 6.03 | 例:黄×× | √ | - |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 票为限,对议案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投票票数 | 投票票数 | 投票票数 |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