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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ng Julo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1

Jul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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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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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1-066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陆体超先生、一致行动人之一严渝荫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总裁陆体超先生持本公司股份8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108,779,000 股的比例0.7814%,占公司总股本108,779,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30,000 股后股份108,749,000 股的比例0.7816%,计划自本报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1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108,779,000 股的比例0.1931%,占公司总股本108,779,000 股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30,000 股后股份108,749,000 股的比例0.1931%。公司一致行动人 之一严渝荫女士持本公司股份2,069,781 股,占公司总股本108,779,000 股的比 例1.9027%,占公司总股本108,779,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30,000 股后 股份108,749,000 股的比例1.9033%,计划自本报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的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108,779,000 股的比例0.2758%,占公司总股本108,779,000 股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30,000 股后股份108,749,000 股的比例0.2759%。

刘曙阳、刘越、吴劲松、严渝荫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929,8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4337%, 占剔除回购股股份后股本比例28.4415%,严渝荫女士持有股份占一致行动人股 份的比例6.6918%。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总裁陆体超先 生、一致行动人之一严渝荫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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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总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比例
备注
陆体超 850,000 0.7814% 0.7816% 总裁
严渝荫 2,069,781 1.9027% 1.9033% 一致行动
人之一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1、股东陆体超先生的减持计划

减持股东名称:陆体超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股份。

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8,779,000 股的比例0.1931%,占公司总股本108,779,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30,000 股后股份108,749,000 股的比例0.1931%。

减持期间: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在此期间如 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2、股东严渝荫女士的减持计划

减持股东名称:严渝荫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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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8,779,000 股的比例0.2758%,占公司总股本108,779,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30,000 股后股份108,749,000 股的比例0.2759%。

减持期间: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在此期间如 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陆体超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在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对董 监高的股份转让作出的其他规定。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严渝荫女士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控股股东之外的第三方管理其在本次发行 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 股份。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前述期间内公司股票发生 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其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6 个月。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申报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 年 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上 述减持公告之日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在锁定期满起 2 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限售期内,不出售 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限售期届满后 的两年内,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 定的方式减持,每年减持的比例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减持价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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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发行价(如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发生过除权除 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如连续3 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保证减持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如违反减 持比例的承诺,应将超比例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如违反减 持价格的承诺,应向公司作出补偿,补偿金额按发行价格与减持价格之差以及转 让股份数相乘计算。未及时上缴收益或作出补偿时,公司有权从应付现金股利中 扣除相应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陆体超先生、严渝荫女士拟实施上述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承 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 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来十二个月公司控制权不变。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陆体超先生、严渝荫女士出具的相关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7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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