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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ng Julo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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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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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44

公告编号:2021-025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重大决策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修订的《重大决策管理制度》对照表如下:

制度条款 修订前的内容 修订后的内容
第六条 董事会享有下列投资、决策权限:(一)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本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二)本制度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议外的资产抵押、担保事项;(三)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在下列标准以内的事项: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足1000 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足5%以下的关联交易。(四)单笔借款在5000 万元以内的。如单笔金额超过上述数 董事会享有下列投资、决策权限:(一)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本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二)本制度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议外的资产抵押、担保事项;(三)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在下列标准以内的事项: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足1000 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足5%以下的关联交易。(四)单笔借款在10000 万元以内的。如单笔金额超过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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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或借款后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应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五)审议批准本制度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议外的其他交易事项(含购买或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及其他交易)。(六)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投资、决策权限。 数额或借款后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应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五)审议批准本制度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议外的其他交易事项(含购买或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及其他交易)。(六)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投资、决策权限。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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