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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ng Julo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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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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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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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聚隆”、“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南京聚隆在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4 号文《关于核准南京聚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8 年2 月7 日首次 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1,600 万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8.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84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3,584.60 万元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为25,263.40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8)00010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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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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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支行、杭州银行南京软件大道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设立 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 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 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 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 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帐号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125903648210203 25,056,206.11 活期
中信银行南京建邺支行 8110501014201019714 9,619,267.33 活期
杭州银行南京软件大道支行 3201040160000506332 2,980,695.24 活期
兴业银行南京浦口支行 409560100100012625 1,254,678.34 活期
合 计 38,910,847.02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114,010,976.35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79,565,254.33
加:补充流动资金转回 5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 2,466,072.50
减:手续费 947.50
减: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48,000,000.00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38,910,847.02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891.0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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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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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5,263.40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7,956.5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17,921.0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
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轨道交通及汽车用高性能尼龙复合材料生
产线建设项目
8,241.16 8,241.16 3,141.64 6,143.03 74.54%
2021年6月
-
2、汽车轻量化用聚丙烯新型功能材料生产线
建设项目
9,776.86 9,776.86 3,183.58 7,422.57 75.92%
2021年6月
-
3、生产智能化升级与改造项目 4,356.00 4,356.00 1,470.83 3,608.94 82.85%
2021年6月
-
4、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889.38 2,889.38 160.47 746.46 25.83%
2021年12月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5,263.40 25,263.40 7,956.53 17,921.01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
2020年6月29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将“轨道交通及汽车用高性能尼龙复合 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汽车轻量化用聚丙烯新型功能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1年6
月30日。
2021年1月11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生
产智能化升级与改造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自2020年1月中下旬以来,受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春节后复工复产出现了延迟,无法在原预定的建设期内完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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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均尚未投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18)
00083号),截至2018年2月27日,公司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累计投入1,320.56万元;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20.5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8年3月12日,公司已完
成资金置换动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8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19年8月6日到期日之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19年8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0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前次到期后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循环购买理财产品29,600.00万元,赎回33,000.00万元,余额4,800.00万元。除上述理财产品外募集资金余额均以活期存款
形式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另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中2,200万元(本金)因诉讼被冻结,到期尚未赎回。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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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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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南京聚隆《2020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反映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南京聚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南京聚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0 年 12 月31 日,南京聚隆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 形。

保荐机构对南京聚隆在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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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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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鹿美遥 卞建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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