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NANJING COMPTECH COMPOSITES CORPORATION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May 21, 2024
56378_rns_2024-05-21_7e52ba50-b01b-469d-8a16-6c338baf5c4a.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1591 证券简称:肯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
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已于2024 年5 月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6 月19 日(星期三)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6 月19 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6 月19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6 月19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6 月13 日(星期四)
-
7、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滨溪大道106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备注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
| 投票 | ||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00 为等额选举) | ||
| 1.00 | 《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1.01 | 选举张敏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1.02 | 选举许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2、特别提示与说明
以上提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1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 人。股
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6 月17 日(星期一)9:0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滨溪大道106 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 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 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 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 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 《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复印 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需于2024 年6 月17 日(星期一)下 午17:00 前送达公司,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4)信函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滨溪大道106 号公司证券部(信 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确认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滨溪大道106 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肖亦苏
电话:025-86125766
传真:025-84574079
邮编:21116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5、本次现场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
1、授权委托书;
-
2、参会股东登记表;
-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
附件 1 :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 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 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 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 | |||||
|---|---|---|---|---|---|
| 提案 |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编码 | |||||
| 票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
应选人数(2)人 | 得票数(股) | ||
| 1.01 | 选举张敏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 1.02 | 选举许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表决票填写说明:在各选票栏中填报选举票数)
备注:
-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或加盖法人章;
-
2、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
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 月日
附件 2 :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口 是 口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 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一)之前以信 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电子邮件或传 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登记时间内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 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月日
附件 3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591”;投票简称为“肯特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 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 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 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获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 X2 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监事(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4 年6 月19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6 月5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