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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ng Chixia Development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Apr 2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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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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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将我们 2011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向大 家作简要报告。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1 年,我们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依 照规定,公司及董事会秘书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 件,为各次会议提供了充分的资料,保证了我们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2011 年,我们参加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审议了各项会议议案, 并参与召集了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4 次。同时,审计委 员会召开会议两次,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召开会议一次。董事会参会情 况具体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王跃堂 | 9 | 4 | 5 | 0 | 0 |
| 沈坤荣 | 9 | 4 | 5 | 0 | 0 |
| 李启明 | 9 | 4 | 5 | 0 | 0 |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专门委员 会会议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 序,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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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1 年度,我们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勤 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在参加公司的董事会、有关重大事项决策前, 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 易事项、对外担保事项、重大投资事项均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 行的,不会给上市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 独立性,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如下:
1、2011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我们审议了公司《投资设立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向南京电子 网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支持的议案》,对这两项关联交易事 项出具事前同意书,并发表独立意见。
2、2011 年4 月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我们就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关于201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事前同意书,并发表独立意见。
3、2011 年8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我们就公司投资参股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1 年9 月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我们就授权向南京电子网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支持事项出 具事前同意书,并发表独立意见。
5、2011 年11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我们就公司与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债务担保的事项 出具事前同意书,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在担任主席的审计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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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的工作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分 别审阅了相关的财务报表;按照有关规程,在2011 年年报审计工作 中履行了相关职责;就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进行了讨 论,提交董事会审议;就公司的重大投融资决策、内控建设、高管人 员薪酬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专门委员会 一致通过的相关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我们一如既往地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及 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
2、报告期内,凡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我们 都认真听取了公司相关情况介绍,审阅了公司提供的资料,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同时,还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 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 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
3、我们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进行深入考察的基础上,对公 司的规范治理、重大决策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
4、报告期内,我们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加 强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断增强个人履职能力,同时,自觉提高对投 资者利益的关注度和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意识。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具有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 部控制制度,2011 年度经营运作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 够尽心尽职,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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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够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 2011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王跃堂 李启明 沈坤荣
2012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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