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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ng Chixia Development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12
May 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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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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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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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五月
201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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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
议程及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5 月11 日上午9:00
-
三、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龙蟠路9 号兴隆大厦21 楼会议室
四、会议审议事项
-
(1)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支付201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2012 年度续聘的议案
-
(6)201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
(7)在授权范围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
(8)在授权范围内为南京电子网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
案
五、会议议程
-
(1)主持人致欢迎辞,并介绍会议有关事项;
-
(2)宣读会议议案;
-
(3)宣读会议表决办法,投票表决;
-
(4)在计票的同时回答股东的提问;
-
(5)宣布议案表决结果和通过情况;
-
(6)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
六、会议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南京市龙蟠路9 号兴隆大厦21 楼公司证券投资部(210037)
联系电话:025-85600533
- 传 真:025-85502482
联 系 人:曹鑫 高千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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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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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见年度报告第八节)
议案二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见年度报告第九节)
议案三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见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议案四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母公司)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315,284,873.34 元,提取10%的法定 盈余公积31,528,487.3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50,290,690.97 元,扣除本 期派发现金股利189,000,000.00 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445,047,076.98 元。公司决定以2011 年末股份总额105,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05,000,000.00 元。
议案五
支付201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2012 年度续聘的议案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55 万元,续聘该所为公司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聘任该所为公司2012 年度的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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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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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议案七
在授权范围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1、担保情况概述
因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需不定期地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借款,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本公司授权董事长, 在不超过以下授权范围内,可以签署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协议或办理其 他有关手续,超出授权额度范围外的担保,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 程序。本次授权截止日为2013 年6 月30 日。
具体授权担保额度如下:
| 控股子公司名称 | 本公司持 股比例 |
授权担保额度 | 截至2012 年3 月31 日 本公司担保余额 |
|---|---|---|---|
| 苏州卓辰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不超过2亿元 | -- |
| 无锡栖霞建设有限公司 | 70% | 不超过4亿元 | 2.15亿元 |
| 无锡锡山栖霞建设有限公司 | 100% | 不超过4亿元 | -- |
| 南京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5% | 不超过1亿元 | -- |
| 南京卓辰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不超过1亿元 | -- |
| 南京迈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1% | 不超过3亿元 | 0.8亿元 |
| 合计 | - | 不超过15 亿元 | 2.95 亿元 |
截至2011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6.8 亿元人民币, 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20.08%。
此项议案已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议 案的生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址 | 法定 代表人 |
主营业务 | 股权结构 | 与上市公司 的关系 |
|---|---|---|---|---|---|
| 苏州卓辰置业 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 园区娄葑 镇 |
陈兴汉 | 房地产开发;自有物业的租赁及销 售。 |
本公司持有100% | 控股子公 司 |
| 无锡栖霞建设 有限公司 |
无锡蠡园 开发区 |
陈兴汉 | 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自有房屋 出租;市政基础设施及公用配套设 施开发、建设。 |
本公司持有70%;国 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30% |
控股子公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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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无锡锡山栖霞 建设有限公司 |
无锡锡山 区东北塘 镇 |
陈兴汉 | 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租赁及 相关配套服务;市政基础设施、公 用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 |
本公司持有100% | 控股子公 司 |
|---|---|---|---|---|---|
| 南京东方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 司 |
南京市栖 霞区和燕 路 |
陈兴汉 | 开发建设外汇商品房;建设施工、 装璜;租赁、销售自建房及建房所 需建材、售后配套服务。 |
本公司持有75%;香港 第一东方(南京)有限 公司持有25% |
控股子公 司 |
| 南京卓辰投资 有限公司 |
南京市栖 霞区和燕 路 |
陈兴汉 | 实业投资;建筑材料、五金、交电、 园艺花卉及设备销售;自有商业店 铺出租等。 |
本公司持有100% | 控股子公 司 |
| 南京迈燕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 司 |
南京市栖 霞区迈皋 桥街道 |
江劲松 |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及 相关配套服务;实业投资。 |
本公司持有51%;南 京迈燕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持有49% |
控股子公 司 |
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2011 年12 月31 日 总资产 |
2011 年12 月31 日净资产 |
2011 年12 月31 日 负债总额 |
资产负债率 | 2011 年1-12 月 净利润 |
|---|---|---|---|---|---|
| 苏州卓辰置业有限公司 | 725,873,129.27 | 198,218,396.69 | 527,654,732.58 |
72.69% |
-1,541,826.08 |
| 无锡栖霞建设有限公司 | 1,818,186,947.63 | 299,239,224.24 | 1,518,947,723.39 | 83.54% |
73,010,035.85 |
| 无锡锡山栖霞建设有限 公司 |
1,243,752,164.33 | 97,684,088.44 |
1,146,068,075.89 | 92.15% |
-1,325,481.87 |
| 南京东方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
206,538,919.74 | 132,279,316.13 | 74,259,603.61 |
35.95% |
16,723,504.53 |
| 南京卓辰投资有限公司 | 113,648,256.55 | -10,467,831.39 | 124,116,087.94 |
109.21% |
-10,816,451.54 |
| 南京迈燕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
136,922,415.01 | 49,998,302.85 |
86,924,112.16 |
63.48% |
-11,663.56 |
注:苏州卓辰置业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栖霞建设有限公司的楼盘尚未销售,南京卓辰投
资有限公司旗下的原百安居南京栖霞店项目已启动招商工作。
被担保人的具体经营情况详见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www.sse.com.cn)。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可以签署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担 保的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超出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外的担保,本公司将根据 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4、董事会意见
此项担保均是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良好,未来具备偿还 债务的能力,本公司能够控制担保事项的风险。
5、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1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6.8 亿元人民币, 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20.08%,其中为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3.85 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95 亿元,未有逾期担保。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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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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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议案八
在授权范围内为南京电子网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1、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合营企业南京电子网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网板公司”)对房 地产业务的整合,本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以下授权范围内,可以按照持股 比例签署为网板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授权总借款担保 额度不超过4 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截止日为2013 年6 月30 日,超出上述授权 额度范围外的担保,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根据公司董事会 决议,截止目前,本公司向网板公司提供借款的累计余额为8857 万元。
因本公司董事长陈兴汉女士、董事总裁江劲松先生兼任网板公司董事,此项 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 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公司持有网板公司50%的股权,江苏汇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5 家企业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合计持有网板公司50%的股权。公司注册资本33,8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央门外网板路,法定代表人:朱明亮,经营范 围:生产各类彩色显像管和其它CRT 显示器件配套的平板荫罩,并对销售后的产 品进行技术咨询和服务。截止2011 年12 月31 日,网板公司资产总额59483 万 元,贷款总额8350 万元,净资产21888 万元,资产负债率63.20%,2011 年度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9.08 万元。
3、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合营企业网板公司对房地产业务的整合,本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不超 过以下授权范围内,可以按照持股比例签署为网板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协议或办 理其他有关手续,授权总借款担保额度不超过4 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截止日为 2013 年6 月30 日,超出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外的担保,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 行履行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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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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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的。本公司提供此项借款担 保,是为支持网板公司对房地产业务进行有效整合,有利于提升该公司的经营业 绩、增加本公司的投资收益。公司董事会对网板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 了审慎的核查,认为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在逐步好转,获得老厂区土地出让收益后 有能力偿还未来到期债务。
按照持股比例对该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会给上市公司带来重大的财 务风险,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5、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11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6.8 亿元人民币, 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20.08%,其中为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3.85 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95 亿元,未有逾期担保。以上 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6、审议程序
经独立董事认可,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 议。会议应到董事7 名,实到董事7 名。关联董事陈兴汉女士、江劲松先生回避 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沈坤荣先生、李启明先生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 意见为:此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 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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