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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ng Chervon Auto Precision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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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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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1-024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不超过人 民币8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交易实施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 年3 月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含子 公司)拟与在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含外资银行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开展无 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 业务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对方: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在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含外 资银行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 务能力及合作关系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机构。

2、交易标的:公司因经营业务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拟转让的应收账款不 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此应收账款的重大争议、诉讼 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 3、保理金额:累计保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

  • 4、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 5、额度使用期限:自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 年年度

  •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6、保理费用:根据市场费率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主要交易情况说明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商业银行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 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商业银行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还的应收款项及相应利息。

三、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实现提前收款,加快资金回笼, 有效规避信用风险;通过与商业银行合作,获得低成本低风险的融资,进一步降 低企业运作成本,扩大经营的资金支持。

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 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金融机构、约定每笔具体保理合同的金额 和期限等,授权期限为自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对保理 业务实时监控,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 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

3、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进展情 况、风险控制情况和额度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切实做好事前审核、事中监 督和事后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 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公司周转、盈利能力。同意公 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使用期 限自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