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Nanjing Canatal Data-Centre Environmental Tech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1
Nov 23, 2021
57897_rns_2021-11-23_355245c1-120c-4b24-b624-1c036649be06.PDF
Director's Dealing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 2021-143 转债代码: 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的《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日至本公告日期间,公司因 2021 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股份总额由 216,917,242 股变更为 216,917,758 股。以下持股比例、减持比例均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 216,917,758 股计算。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凌云先生、李林达先生、杜明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聘任李林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凌云先生、杜明伟先生、 袁祎先生、叶莉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叶莉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下 各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选举及聘任结果。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凌云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87,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216,917,758 股的 0.1323% ;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杜明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17,6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216,917,758 股的 0.1464% ;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林达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50,800 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 216,917,758 股的 0.1156%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叶莉莉女士持有公 司股票 207,1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216,917,758 股的 0.0955% ;公司副总经 理袁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34,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216,917,758 股的
1
0.154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披露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 划公告》,其中董事、副总经理王凌云先生计划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71,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327% ;董事、总经理李林达先生计划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62,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286% ; 董事、副总经理杜明伟先生计划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79,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364%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叶莉莉女士计划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不超过 51,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235% ;副总经理袁祎先 生计划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8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369% 。
截止本公告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时间已过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凌云 先生、李林达先生、杜明伟先生、叶莉莉女士、袁祎先生尚未减持其所持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凌云先生、杜明伟先生、李林达先生、 叶莉莉女士、袁祎先生的《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王凌云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87,000 | 0.1323% | 其他方式取得:287,000股 |
| 李林达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50,800 | 0.1156% | 其他方式取得:250,800股 |
| 杜明伟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17,600 | 0.1464% | 其他方式取得:317,600股 |
| 叶莉莉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07,100 | 0.0955% | 其他方式取得:207,100股 |
| 袁祎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34,000 | 0.1540% | 其他方式取得:334,000股 |
2
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其中首次授予董事、副总经理王凌云先生 16 万股,董事、副总经理杜明伟先生 14 万股, 副总经理袁祎先生 14 万股,董事、总经理李林达先生 12 万股,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叶莉 莉女士 12 万股。
2018 年 4 月 26 日,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 15,030 万股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公积金转增后董事、副总经理王 凌云先生持股 22.4 万股,董事、副总经理杜明伟先生持股 19.6 万股,副总经理袁祎先生持 股 19.6 万股,董事、总经理李林达先生持股 16.8 万股,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叶莉莉女士持 股 16.8 万股。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董事、副总经理王凌云 先生 20 万股,董事、副总经理杜明伟先生 20 万股,副总经理袁祎先生 20 万股,董事、总 经理李林达先生 15 万股,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叶莉莉女士 15 万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 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 区间(元/ 股) |
减持总 金额 (元) |
当前持 股数量 (股) |
当前持股 比例 |
|---|---|---|---|---|---|---|---|---|
| 王凌云 | 0 | 0% | 2021/8/24~ 2021/11/23 |
集中竞价 交易 |
0 -0 | 0 | 287,000 | 0.1323% |
| 李林达 | 0 | 0% | 2021/8/24~ 2021/11/23 |
集中竞价 交易 |
0 -0 | 0 | 250,800 | 0.1156% |
| 杜明伟 | 0 | 0% | 2021/8/24~ 2021/11/23 |
集中竞价 交易 |
0 -0 | 0 | 317,600 | 0.1464% |
3
| 叶莉莉 | 0 | 0% | 2021/8/24~ 2021/11/23 |
集中竞价 交易 |
0 -0 | 0 | 207,100 | 0.0955% |
|---|---|---|---|---|---|---|---|---|
| 袁祎 | 0 | 0% | 2021/8/24~ 2021/11/23 |
集中竞价 交易 |
0 -0 | 0 | 334,000 | 0.1540%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凌云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杜明伟先 生,董事、总经理李林达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叶莉莉女士,副总经理袁祎 先生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是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副总经理王凌云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杜明伟先生, 董事、总经理李林达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叶莉莉女士,副总经理袁祎先生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董事、副总经理王凌云先生,董事、副总经理 杜明伟先生,董事、总经理李林达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叶莉莉女士,副总
4
经理袁祎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 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董事、副总经理王凌云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杜明伟先生,董事、总经理李 林达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叶莉莉女士,副总经理袁祎先生将严格遵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的有关规定,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所有。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