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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 E-Commerce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5

Aug 2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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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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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 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为进一 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 个人。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 法规、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 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正式公 开披露前必须做到:

1、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 资者调研座谈等)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

2、在公司重大事项的筹划、洽谈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泄露相关信息;

3、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对于外部 单位提出的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要求,公司应当拒绝报送。

第五条 公司依照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 单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的,或公司在进行申请授信、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等事 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当将报送的外部 单位和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同时要求该内幕信息知情人作出相 应的书面承诺。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 人报送年报相关信息的,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提供的信息内容 应在业绩快报披露内容范围内。并且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信息报送说明,经部门负责人

(或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审核后,由董事会秘 书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第七条 公司应当将对外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示报送的 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保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的义务。

公司对外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公司应当向接收方提供保密提示函(格式见附件 一),并要求接收方签署保密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二),保密承诺函中应当列明接收、 使用本公司报送信息的人员情况。

第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外部单位或个人,在本公司依法定程序公告相关信息前不得 以任何方式泄露其所知悉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也不得利用所知悉的未公开重大信 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第九条 公司应当告知外部单位或个人,在其制作的或在其内部传递的文件、资料、 报告等材料中涉及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限制 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督促相关信息知情人遵守保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的义务。

第十条 公司应当告知外部单位或个人,在其对外提交的或公开披露的文件中不得 使用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公司同时公开披露或已经公开披露该信息。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告知外部单位或个人应该严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 规定使用本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 任;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本公司 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如涉嫌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 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行。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保密提示函(格式)

我国《证券法》中第七十五条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 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上市公司应当对 内幕信息的报送与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

本公司此次报送给贵单位/阁下的相关材料属于未公开披露的内幕信息,现根据证 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本公司特此向贵单位/阁下重点提示如下:

1、贵单位/阁下应当严格控制本公司报送的材料的使用范围和知情人范围。

2、贵单位/阁下以及接收、使用本公司报送的材料的所有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 人,负有信息保密义务。在本公司依法定程序公告相关信息前,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不 得泄露相关材料涉及的信息,也不得利用所知悉的本公司未公开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 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3、贵单位/阁下及知悉本公司相关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在对外提交的或公开披露的 文件中不得使用本公司的未公开信息,除非本公司同时公开披露或已经公开披露该信息。

4、贵单位/阁下及知悉本公司相关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如因保密不当致使本公司的 未公开信息被泄露的,应当立即通知本公司。

5、贵单位/阁下及知悉本公司相关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如违规使用本公司报送的未 公开信息,致使本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其 所知悉的本公司未公开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的,本公司将向 证券监管机构报告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本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本公司需将贵单位/阁下以及知悉本公司相关信息的 人员登记备案,以备调查之用。

敬请贵单位/阁下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为盼!

特此函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二:

保密承诺函(格式)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现收到你公司报送的下列材料及保密提示函: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或本人)在此确认,接收或使用你公司报送的材料的相关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与本单位 任职单位或部门 现任职 联系方式
务或

本单位(或本人)在此郑重声明并承诺如下:

  • 1、本单位(或本人)保证严格控制你公司报送的材料的使用范围和知情人范围。

2、本单位(或本人)以及接收、使用你公司报送的材料的相关人员将严格遵守保 密义务。在你公司依法定程序公告相关信息前,本单位(或本人)以及接收、使用你公 司报送的材料的相关人员不泄露相关未公开信息,也不利用所知悉的未公开信息买卖你 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你公司证券。

3、本单位(或本人)及知悉你公司相关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在对外提交的或公开披 露的文件中不使用你公司报送的未公开信息,除非你公司同时公开披露或已经公开披露 该信息。

4、本单位(或本人)及知悉你公司相关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如因保密不当致使你 公司的未公开信息被泄露的,本单位(或本人)将立即通知你公司。

5、本单位(或本人)及知悉你公司相关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确认!

签收单位(盖章): 签收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