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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 E-Commerce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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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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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陆友毅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2024 年度,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换届,经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人自2024 年9 月12 日 起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要求,以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 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陆友毅,1972 年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上审会计师事务所 高级经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2010 年1 月至今任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4 年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及相关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利用自 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为会 议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 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 2 | 1 | 1 | 0 | 0 | 否 | 0 |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2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召开了1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认真 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仔细审阅了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并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 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 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4 日,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听取管理层汇报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 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本人还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 电话、网络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 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 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 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 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 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 同意选举张玉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同 意聘任张玉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虞晗青女士、陈虹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 意聘任沈佳茗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朱星毓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人员的提名、选举及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2024 年12 月,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
期已达到解锁条件,经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核查,并经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已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解锁。
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相关事项的讨论,本人认为上述员工持股计划 的解锁成就条件充分合理,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客观公正,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期间内,持续学习独立董事履职规 范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充分参与公司重大 事项的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将一如既往勤勉尽责,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利用自身专 业优势为公司治理和重大经营事项提供更多的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提供更好的参考意见,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最后,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陆友毅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