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NanFang Ventilator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Sep 11, 2017

55030_rns_2017-09-11_677d1328-fe4d-4aef-aca8-5de10feb2a82.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300004 证券简称:南风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69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取得深交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10日、5月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公告。

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 于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 异议函》(深证函〔2017〕441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深交所 无异议。

二、本无异议函不表明深交所对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 证。公司应当确保参与债券认购的投资者符合深交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 并向其充分揭示风险。

三、债券的发行应当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发行人相关情况或 债券法律文件在本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报告深交所。如 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告知深交所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1

四、公司应当自本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转让申 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述无异议函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 上述无异议函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