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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Fang Ventilator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0
Aug 2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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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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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004 证券简称:南风股份 公告编号: 2010-033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国有土地成交确认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包括超募资金在 内的资金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成功竞得出让编号为佛南 - (挂)2010 064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成交价款首先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原定投入的土地购置资金800万元支付,其余价款以超募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 支付,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1.2亿元,不足部分则由公司以 自有资金解决。
2010年8月20日,公司参与了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买,并与佛山市南海区 土地交易中心签订了成交确认书[编号:佛南(挂)2010-064]。
本次成交确认书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地块位置: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城区地段。
(二)出让面积:275589.4平方米(折合:413.3841亩)。
(三)出让价格:人民币大写壹亿零玖佰肆拾柒万元正(小写:
¥109,470,000.00元)。
(四)公司须在成交之日起30 日内,凭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 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成交确认书》和《土地移交确认书》等资料与佛山市 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公司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日内,分 二期将成交地价款缴入出让人指定的收款单位的银行帐户内:
第一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 30 天内缴交 50%的成 交地价款;
第二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 180 天内缴交余下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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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成交地价款。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签订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办理 过户手续后及时公告与之相关的事宜。
特此公告。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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