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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cal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Mar 2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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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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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8 年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以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 宗旨,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投资等 重大决策中的作用,现将2018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有三名独立董事成员,分别是付立家先生、 石向欣先生和杨晓辉先生,具体个人情况如下:

付立家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 大学硕士;现任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固安 富国堂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北京益亚东技术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安国亚东药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北京富亚 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富亚东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天龙中视国际传媒有限公 司董事,北京瑞奥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富国堂医药科技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北京迪通亚华医药技术开发中心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16 年3 月至今任能科股份独立董事。

石向欣先生:195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1986 年,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师;1986-1995 年任职国家轻工业部干部; 1995-2005 年曾经任职于北京华讯集团副总裁、北京华讯办公自动化 公司总裁;2005 年至现在,任北京大洋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2011 年开始任北京领航动力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2013 年开始任北京德鑫泉物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16 年开始任江苏云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开始任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开始 任中关村卓越高成长企业创新联盟理事长;2005 年开始任中关村高 新技术企业协会副秘书长。2017 年4 月至今任能科股份独立董事。

杨晓辉先生: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 北方工业大学助教,中恒信、中瑞华恒信、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部 门经理、副总经理及合伙人,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7 年4 月至今任能科股份独立董事。

(二)对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1、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股份、 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 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 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 (一)2018 年,公司共召开12 次董事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付立家 12 12 0 0
石向欣 12 12 0 0
杨晓辉 12 12 0 0

2018 年度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题,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从

法律、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对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独立董事的任 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各方面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独立 意。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资料准备充分、完整,独立董事没有对公司2018 年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提出异议。

  • (二)2018 年共召开4 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次数
付立家 0
石向欣 0
杨晓辉 0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公司进行了3 项关联交易:

  • 1、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正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正智投资”)共同投资设立能科特控(北京)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能科特控”),能科特控注册资本为2,000 万元人民 币,其中公司持股70%,正智投资持股30%。由于正智投资的合伙人 有公司部分员工参与,其中孙俊杰为公司副总裁。公司基于审慎原则, 将该合伙企业认定为关联方,本次对外投资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 成关联交易。

  • 2、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睿族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以下简称“睿族汇”)共同投资北京能科瑞元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能科瑞元”),公司出资5,100 万元,其中1,275 万元计 入能科瑞元注册资本;睿族汇出资2,900 万元,其中725 万元计入能 科瑞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公司累计持有能科瑞元70%的股权,

睿族汇持有能科瑞元14.50%的股权。由于睿族汇的合伙人为公司及 公司控股子公司能科瑞元的部分员工,其中安杰和张冬分别为公司的 副总裁和监事,该合伙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对外投资为与关联 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龚军、曹丽丽、新余深岩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盐城申宏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的联宏科技100%的股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新余深岩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赵岚和董事刘团 结参与投资的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同时,该交易完成后,交 易对方龚军和曹丽丽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超过5%。根据《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龚军和曹丽丽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重点对以上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审核, 我们认为公司发生的3 项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不存 在违规行为。

  •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止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募集资 金专项管理制度》,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 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完全符合相关法规和 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

  •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2018 年度,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情况,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具备履职所需的专 业技能,忠诚、勤勉地履行各自职责。公司已严格制定业绩考核和薪

酬制度,并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董事、监事的履职进行了考核,薪酬 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8 年,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我们认为聘请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在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工作中,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守尽职,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业务。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18 年,公司完成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公司根据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了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113,5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813,600.00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8 年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能按照有 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被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调查,在认真审阅《能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基础上,我们认 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并落实到决策、执行、 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良好有效的执行,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 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 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证。公司聘请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计,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 司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做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 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各专门委员会在2018 年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运作 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地投资, 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能够 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性。一年来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 坚持事先进行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维护全体 股东利益方面,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 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付立家、石向欣、杨晓辉 2019 年3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