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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cal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Mar 2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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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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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科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在董事会和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配合下, 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重点从公司依 法运作、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财务检查、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现将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监事会7 次,共审议议案25 项。具体情况
如下:
|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议案 |
|---|---|---|
| 2017.03.22 | 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 |
1、《关于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6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2017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 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17.04.06 | 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 |
1、《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 |
| 2017.04.28 | 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3、《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 案》 4、《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8、《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
| 2017.08.23 | 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 |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关于2017 年半年报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2017.09.11 | 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 2017.10.27 | 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 |
1、《关于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2017.11.24 | 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 |
1、《关于<能科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 案》 |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性,
公司监事会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一)会议情况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听取
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起到了必 要的审核职能以及法定监督作用,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 检查等职能。
(二)经营活动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 中的重大决策特别是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财务决算方案等 方面实施监督,并就相关决策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经 营管理的规范操作,防止违规事项的发生。
(三)财务活动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 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 督。监事会对公司2017 年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 细致的检查。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执行《会计 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
(四)管理人员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有 效的监督,监事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的同时,认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 法律法规,增强公司高级管理层的法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三、 监事会的相关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遵照有关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监事会主要针对公司的日常运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通过对公司经营 工作、财务运行、管理情况的督查,监事会认为2017 年度公司在法 人治理方面、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方面、公司财务核算及成 果方面都能够根据公司章程规范行为,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 利益的现象。公司能够贯彻授权控制原则,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 管理层的职权范围行事,没有违反章程规定,基本上做到了股东大会 行使权力机构的职能,董事会行使决策机构的职能,监事会行使监督 机构的职能,管理层行使执行机构的职能。另外,监事会未发现公司 各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 的检查,认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意 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 行,定价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 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监事会2018 年工作计划
2018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 的职责,在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内部建设、落 实监督机制、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能力, 切实保障股东权利得到落实。此外,监事会还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更好的履行对公司财务、 风险控制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监事会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 康持续发展。
能科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3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