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NAMCHOW — AGM Information 2013
Jul 19, 2013
51889_rns_2013-07-19_35b04702-d7bc-489d-84fc-eccc109c0389.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picture [238 x 57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00-08
台北巿中正區重慶南路 1 段 83 號 5
南僑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https://ecorp.chinatrust.com.tw/cts/index.jsp
客服語音專線: (02)2181-1911
※個人資料運用告知條款※
中信銀基於為您於中華民國境內外處理本書件事項之目
的,在相關事實、法律關係存續或法令規定之期間,就
直接或間接蒐集之您的個人資料,將以書面、音軌及/
或電子等形式處理、利用及/或國際傳輸,包括但不限
於揭露予公務機關或協助處理本事項之第三人。您得要
求查詢、閱覽、製給複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
理、利用及/或國際傳輸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但中信
銀可能因此無法提供您所需金融商品或服務及提前終止
與您之契約及相關服務,中信銀亦可能依法或基於風險
管理等因素而得不依您的請求為之。
開 會 通 知 書
一 、茲訂於民國茲訂於民國 102 年 6 月 10 日上午 9
泰國際研訓特區領袖廳舉行本公司舉行本公司 102
由:(一)報告事項:1.101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
決算表冊報告。3.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提列特別盈餘公積狀
況報告。(二)承認事項: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101年
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案。2.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四)選舉事項:改選監察人
案。(五)臨時動議。
二、盈餘分配案主要內容: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294,132,962元,
每股配發新台幣1元。
三、檢奉出席通知書及委託書各1份,
於「出席通知書」上簽名或蓋章後(無須寄回),於開會當日攜往
會場報到出席;如委託代理人出席時,請於「委託書」上簽名或
蓋章,並親填受託代理人姓名及地址後,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
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憑寄發出席簽到卡予
受託代理人。
※四、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02年5月10日製作徵求人徵求
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證基會網站,股東如欲查詢,可直接鍵入
(http://free.sfib.org.tw)至『委託書公告相關資料免費查詢系
統』,點選『查詢委託書公告開會資料由此進入』後,輸入查詢
條件即可;如有選舉議案,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
銀行代理部。
五、敬請 察照辦理為荷。
此 致
貴股東
南僑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敬啟
號
0038
郵簡內裝有附件,應作信函貼付郵資中華郵政(股)公司許可號碼簡字第儒風公司印製,服務專線: (02)2225-1430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206 x 5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00-08
台北巿中正區重慶南路 1 段 83 號 5 樓
南僑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https://ecorp.chinatrust.com.tw/cts/index.jsp
客服語音專線: (02)2181-1911 (股票代號:1702)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204 x 1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限向郵局窗口交寄)
開會通知請速詳閱
25
親自出席無須寄回 1
國 內
郵 資 已 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1 3 3 3 號
國 內 郵 簡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者
,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第
聯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28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股東 台啟
==> picture [16 x 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股東服務通知 -
一、紀念品(南僑水晶葡萄柚籽抗菌噴霧乾洗手禮盒)於開會當天 會議結束前會場發放。 -
二、股東如欲委託代理出席領取紀念品時,請於委託書簽名或 蓋章【徵求股數限1,000股(含)以上】自102年5月10日~ 102年6月3日止洽徵求人之徵求場所辦理,恕不郵寄。 -
三、徵求場所自102年5月10日起詳見證基會網站(http:// free.sfib.org.tw)、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網站 (https://ecorp.chinatrust.com.tw/cts/index.jsp)或利 用客服語音專線(02)2181-1911按股票代號:1702查詢。 -
開 會 通 知 書 -
一 、茲訂於民國茲訂於民國 102 年 6 月 10 日上午 9 時整假台北市衡陽路51號3樓基 泰國際研訓特區領袖廳舉行本公司舉行本公司 102 年股東常會,會議召集事 由:(一)報告事項:1.101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 決算表冊報告。3.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提列特別盈餘公積狀 況報告。(二)承認事項: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101年 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案。2.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四)選舉事項:改選監察人 案。(五)臨時動議。
徵求人 |
擬支持監察人被選舉人名單 |
徵求場所名稱或所委託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名稱 |
|---|---|---|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1.張歐寬2.財團法人南僑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 |
1.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1樓電話:02-2381-62882.永豐金證券桃園分公司:地址:桃園市南華街77號3樓電話:03-336-11003.永豐金證券台中分公司:地址:台中市西區中正路478號7樓電話:04-2202-12344.永豐金證券台南分公司:地址:台南市西門路一段655號4樓電話:06-224-38885.永豐金證券三民分公司:地址:高雄市三民區自立一路247號電話:07-311-0598*徵求股數限1,000股(含)以上 |
-
二、盈餘分配案主要內容: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294,132,962元, 每股配發新台幣1元。 -
三、檢奉出席通知書及委託書各1份, 貴股東如決定親自出席者,請 於「出席通知書」上簽名或蓋章後(無須寄回),於開會當日攜往 會場報到出席;如委託代理人出席時,請於「委託書」上簽名或 蓋章,並親填受託代理人姓名及地址後,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 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憑寄發出席簽到卡予 受託代理人。 -
※四、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02年5月10日製作徵求人徵求 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證基會網站,股東如欲查詢,可直接鍵入 (http://free.sfib.org.tw)至『委託書公告相關資料免費查詢系 統』,點選『查詢委託書公告開會資料由此進入』後,輸入查詢 條件即可;如有選舉議案,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 銀行代理部。
==> picture [206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此 致
貴股東
南僑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敬啟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48 x 5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57 x 24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南僑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常會 兌換 紀 念 品 簽章處
3 102 出席通知書 102
時間:102年6月10日上午9時整
地點:台北市衡陽路51號3樓基泰國際研訓特區領袖廳
本股東決定親自出席本公
本簽到卡未加蓋中國信託登記章者
司 102 年 6 月 10 日舉行之 無 效, 股東請勿於 此 欄蓋章
中國信託蓋章處 出席簽到卡 至徵求場所或本公司委任之股代受託代理人場所辦理委
股東常會,請 察照。 託出席領取紀念品者,請於
背面委託書簽名或蓋章。
此 致 股東戶號 :
持有股數 :
南僑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 親自出席簽章處
: 郵 遞 區 號:
戶號
股 東 戶 名:
股東 : 股東通訊地址:
戶名
25 南僑
第
聯
:
貴親
股
至
東
如股
親東
自
會
出
席會
請 (
場
於 收
件
此辦 人)
聯理
簽
出
章
後席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50 x 5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43 x 6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 0 8 | |||||||||
|---|---|---|---|---|---|---|---|---|---|
※銀行名稱及代號(請填寫正確)台 銀 004京 城 054日 盛 815 |
戶名 |
戶號統一編號(身分證字號)25 |
第2 |
||||||
土 銀 005合 庫 006一 銀 007華 銀 008彰 銀 009上 海 011台北富邦 012國泰世華 013高雄銀行 016兆豐國際 017花 旗 021台 企 050渣打國際 052台中商銀 053匯 豐 081華 泰 102新 光 103陽 信 108板 信 118聯 邦 803遠 東 805元 大 806永 豐 807玉 山 808萬 泰 809星 展 810台 新 812大 眾 814安 泰 816中國信託822 |
說明事項原留印鑑 |
一、採用匯款者(限本人帳號),匯款處理費10元由股東股利款扣除,欲變更或新登記匯款帳號者,請於右下方欄位由左方依次填寫後寄回。二、未採用匯款及無匯款帳號者將於現金股利發放日以掛號郵寄支票寄發。(其中掛號郵費及支票處理費合計29元由股東自行負擔) |
原登記匯款帳號銀行名稱郵局存簿(H)局號帳號700銀行代號銀行存款帳號(分行別、科目、帳號、檢查號碼)現金股利不同意匯入原登記匯款帳號者請於102年股東常會前填妥新銀行帳號並加蓋原留印鑑寄回中國信託代理部更正,同意依原登記帳號匯款者免寄回。南僑 |
聯:現金股利匯撥申請書 |
|||||
貴股東欲匯款之金融機 |
|||||||||
構未列於上述一覽表者, |
|||||||||
可自行於匯撥申請書內填 |
|||||||||
入該金融機構帳號。 |
==> picture [49 x 5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委託書使用須知
一、委託書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
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
177條規定辦理。
3二、股東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
用紙,委託書與親自出席通知書
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
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
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三、委託書應由委託人於格式一或格
式二親自填具徵求人或受託代理
人姓名。但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
機構受委託擔任徵求人,及股務
代理機構受委任擔任委託書之受
託代理人者,得以當場蓋章方式
代替之。
四、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應於委託書
上簽名或蓋章,並詳填戶號、姓
名或名稱、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
號、住址。
五、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除使用委託
書規則另有規定外,其代理之股
數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之3%。
六、非屬徵求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
所受委託之人數不得超過30人;
受3人以上股東委託者,其代理
之股數除不得超過其本身持有股
數4倍外,亦不得超過公司已發
行股份總數之3%。
七、委託書應於開會5日前送達本公
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代理部;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
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電子
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
開會2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
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
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
準。
請於委託書格式一或格式二擇一使用,兩種格式同時使用,視為全權委託。 |
委 託 書 |
委 託 書 |
委託人(股東) |
委託人(股東) |
編 |
南僑25 |
|---|---|---|---|---|---|---|
格式一(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 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 0 2 年6 月1 0 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並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二)請將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此 致授權日期 年 月 日南僑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格式二(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 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02年6月10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1)承認□(2)反對□(3)棄權2.101年度盈餘分配案:□(1)承認□(2)反對□(3)棄權3.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1)贊成□(2)反對□(3)棄權4.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1)贊成□(2)反對□(3)棄權5.改選監察人案。6.臨時動議。(二)本股東對上述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四)請將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此 致授權日期 年 月 日南僑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東戶 |
號簽名或蓋章 |
|||
號姓名或名 |
||||||
稱持有股 |
||||||
數徵求 人 |
簽名或蓋章 |
|||||
戶號 |
||||||
姓名或名 |
||||||
稱受 託 代 理 人 |
簽名或蓋章 |
|||||
戶 |
||||||
姓名或名號 |
||||||
稱身分證字或統一編 |
||||||
號號住 |
||||||
址 |
==> picture [49 x 55]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