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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VI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Mar 2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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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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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42 茂矽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08/03/21 發言時間 16:28:07
發言人 鄧志達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578-3344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正107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發行辦法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8/03/2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3/21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7/04/26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原於107年04月26日公告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0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48699號函要求
,修正本公司107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部分條文,並提董事會
追認通過。
(2) 修正後條文如下:
第五條 既得條件:
一、員工於被授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在職服務連續滿一年並達成公司賦予之
績效條件,且第一年度未有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競業禁止及保密
同意書」等與本公司間其他約定之情形時,既得30%股份。
二、員工於被授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在職服務連續滿二年並達成公司賦予之
績效條件,且第二年度未有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競業禁止及保密
同意書」等與本公司間其他約定之情形時,既得30%股份。
三、員工於被授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在職服務連續滿三年並達成公司賦予之
績效條件,且第三年度未有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競業禁止及保密
同意書」等與本公司間其他約定之情形時,既得40%股份。
四、本辦法所稱被授與及屆滿時程起算日為當次增資基準日;績效條件另由
董事會訂定。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
法令及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