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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RE THREADS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Jan 2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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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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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摩尔线程智 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尔线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摩尔线程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 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 年 10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摩尔线程智 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2423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00.00 万股,发行价格 114.2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99,9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7,605.23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全部到 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出具了《摩 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5)验字第 70062132_A03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调整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的公告》的相关内容,募投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
拟以自有资 金补足金额 |
自有资金补 足后项目投 资总额 |
|---|---|---|---|---|---|
| 1 | 摩尔线程新一代自 主可控AI训推一体 芯片研发项目 |
250,957.98 | 235,745.32 | 15,212.66 | 250,957.98 |
| 2 | 摩尔线程新一代自 主可控图形芯片研 发项目 |
250,233.23 | 235,064.50 | 15,168.73 | 250,233.23 |
| 3 | 摩尔线程新一代自 主可控AI SoC芯片 研发项目 |
198,180.33 | 186,166.96 | 12,013.37 | 198,180.33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628.45 | 100,628.45 | 不适用 | 100,628.45 |
| 合计 | 800,000.00 | 757,605.23 | 42,394.77 | 800,000.00 |
注 1:“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合计数为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
注 2: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 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因需要支付员工工资、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支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管理办法》规定及相关银行、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上述费用不能通过募集资金 专户直接支付,应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或指定账户办理或划转。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第十五条“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 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的情形。据此,公司及 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
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 规定的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根据批准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 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2
(二)公司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分别建立明细台账及汇总表,按月汇总使用 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
(三)公司财务部按月统计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待置换款项。 财务部在支付后 6 个月内定期提出置换付款申请,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逐级审 核,批准通过后将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
(四)保荐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 监管权,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有利于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 付方式,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 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该事项未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决策和 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 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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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内部相关审 批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明确 了上述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 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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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 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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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周哲立 吴霞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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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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