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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RE THREADS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Jan 2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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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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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摩尔线程智 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尔线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调整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 年 10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摩尔线程智 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2423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00.00 万股,发行价格 114.2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99,9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7,605.23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全部到 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出具了《摩 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5)验字第 70062132_A03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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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 1 | 摩尔线程新一代自主可控AI训 推一体芯片研发项目 |
250,957.98 | 250,957.98 |
| 2 | 摩尔线程新一代自主可控图形 芯片研发项目 |
250,233.23 | 250,233.23 |
| 3 | 摩尔线程新一代自主可控AI SoC芯片研发项目 |
198,180.33 | 198,180.33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628.45 | 100,628.45 |
| 合计 | 800,000.00 | 800,000.00 |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前后变化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以及更加符合募 投项目实际使用需要,公司新增摩尔线程为“摩尔线程新一代自主可控 AI SoC 芯片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与摩尔线程智能科技(无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无锡摩尔”)共同实施该项目。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后 | 实施主体 |
|---|---|---|
| 摩尔线程新一代自主可控AI SoC芯片研发项目 | 变更前 | 无锡摩尔 |
| 变更后 | 无锡摩尔、摩尔线程 |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上 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划转至对应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 法、有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根据公司资源配置布局、募投项目实施的便利 性因素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的,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资源 的合理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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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 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调整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拟调整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7,605.23 万元,低于《摩尔线程 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的拟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 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发展现状和 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并拟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补足,确保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维持不变。
募投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拟投 入募集资金 金额 |
调整后拟投 入募集资金 金额 |
拟以自有资 金补足金额 |
自有资金补 足后项目投 资总额 |
| 1 | 摩尔线程新一代自主可控 AI训推一体芯片研发项目 |
250,957.98 | 235,745.32 | 15,212.66 | 250,957.98 |
| 2 | 摩尔线程新一代自主可控 图形芯片研发项目 |
250,233.23 | 235,064.50 | 15,168.73 | 250,233.23 |
| 3 | 摩尔线程新一代自主可控 AI SoC芯片研发项目 |
198,180.33 | 186,166.96 | 12,013.37 | 198,180.33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628.45 | 100,628.45 | 不适用 | 100,628.45 |
| 合计 | 800,000.00 | 757,605.23 | 42,394.77 | 800,000.00 |
注 1:“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合计数为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
注 2: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 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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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 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上述事项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调整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 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补足后,募投项目投资总 额维持不变。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调整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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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 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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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周哲立 吴霞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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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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