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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 Environment Technology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Ma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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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冰轮 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轮环境"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烟台冰轮控股有限公司、烟台冰 轮投资有限公司及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 中,公司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会发生一些产品购销交易, 这些交易金额小,占比低,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2021年预计公司与万华化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冰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销售商品等日常关 联交易金额为5350万元。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该事项,公司2021年3月25 日召开的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增群、荣锋回避了表决,其他全部董事同意 该项议案。本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产品 市场价格 500 44.69 260.59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产品 市场价格 1,000 28.45 654.88
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产品 市场价格 1,500 169.81 80.80
小计 - - 3,000 242.95 996.27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市场价格 1,000 3.60 594.19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市场价格 1,000 0 0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市场价格 300 0 0
小计 - - 2,300 3.6 594.19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土地 市场价格 40 0 0
关联租赁 烟台冰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楼租赁 市场价格 10 0 2.14
小计 50 0 2.14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60.59 500 0.08 -47.88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采购商品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654.88 800 0.21 -18.14 年月20204日《冰轮30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披露日期及索引
烟台冰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80.8 0 0.03 --- 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小计 - 996.27 1300 0.32 -23.36 日常关联交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94.19 1000 0.15 -40.58 易预计公告》(公告编
向关联人销售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 1000 0 -100 号:2020-014)
商品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 300 0 -100
小计 - 594.19 2300 0.15 -74.17
关联 烟台冰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楼租赁 2.14 0 1.34 ---
租赁 小计 2.14 0 1.34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2020年度预计向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000万元、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300万元,因未中标项目而实际发生额为0。烟台冰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2020年4月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新设成立,公司采购了其软件开发业务,同时向其出租办公场所。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在执行过程中,受市场需求变化影响,上述关联单位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大信会计师事2020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因市场需求变化导致实际发生额与原预计情况存在差异,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西全

注册资本:68439.4502万元

经营范围:氨纶、芳纶系列产品的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 务;纺织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 批发、零售;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增太

注册资本:313974.66万元

经营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许可证范围内铁路专用线经营;丙烷、正丁烷的带有存储设施的经 营、仓储经营(以上经营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聚氨酯及助剂、异氰酸 酯及衍生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相关技术人员培训;批准范围内的自营进出口 业务;化工产品(仅限化工园区内经营)(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 售及技术服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3、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曲志怀

注册资本:1098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各种密封板材、金属涂胶板、橡胶件、内燃机气缸密封垫片 及附属垫片、发动机隔热罩;密封技术研发、技术咨询;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 产;并销售上述自产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 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增群

注册资本:2313.27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机械设备、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批 发零售;自有房屋租赁、普通机械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

4

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 制冷技术咨询、制冷技术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烟台冰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强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计算机系统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供应链管理服 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智能机器 人的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物联网 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 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 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 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人与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规定的关 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石川密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冰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情 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采购、销售商品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 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将在实际采购或销售过程中签订有关购销 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采购、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 产品购销,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交易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增群、荣锋回避 了表决,其他全部董事同意该项议案。本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预计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 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必要性。该等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冰轮环境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 查,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董事会议案、决议等相关材料。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予以回避表决,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 见。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保荐机构同意冰轮环境202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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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

胡宇 刘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