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Moon Environment Technology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Mar 13, 2020

53833_rns_2020-03-13_7faba095-7175-4039-a3f1-3351e14417d6.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冰轮环境
  • 股票代码:000811

信息披露义务人: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 1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 年 3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该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 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权益变动已获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 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录 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份5%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5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7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8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8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权控制关系8四、《分立协议》主要内容9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11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人的调查情况11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对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12八、本次权益变动的审议程序12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6
第七节 备查文件17
附表: 1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冰轮环境、上市公司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冰轮集团 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
冰轮控股 烟台冰轮控股有限公司
冰轮投资 烟台冰轮投资有限公司
烟台市国资委 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烟台国丰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远弘实业 烟台远弘实业有限公司
国盛投资 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分立协议》 《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分立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 冰轮集团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冰轮控股、冰轮投资和冰轮集团(存续公司)。根据《分立协议》,新设的冰轮控股、冰轮投资分别承继原冰轮集团所持冰轮环境股、94,883,703股股份,成为冰轮环境第一102,790,679大股东、第二大股东。冰轮集团(存续公司)不再持有冰轮环境股份。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号》15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号1
法定代表人: 李增群
注册资本: 万元2,313.2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0165049072P
主要股东 烟台国丰(持股52.00%)、远弘实业(持股48.00%)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普通机械设备、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自有房屋租赁、普通机械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制冷技术咨询、制冷技术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年月日至长期1996118
通讯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号1
联系电话: 0535-669702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李增群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山东烟台
吴利利 董事 中国 山东烟台
陈殿欣 董事 中国 山东烟台
刘志军 董事 中国 山东烟台
齐贵山 董事 中国 山东烟台
王强 董事 中国 山东烟台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荣锋 董事 中国 山东烟台
张春华 监事 中国 山东烟台
曲明忠 监事 中国 山东烟台
董大文 监事 中国 山东烟台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冰轮集团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实施存续分立而发生。 本次分立后,冰轮集团不再持有冰轮环境的股份。本次分立后,冰轮环境实际控 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烟台市国资委。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 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冰轮集团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冰轮控股、冰轮投资 和冰轮集团(存续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前,冰轮集团直接持有冰轮环境 197,674,382 股股份。冰轮控股、冰轮投资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冰轮环境股份。本 次权益变动后,冰轮集团(存续公司)不再持有冰轮环境股份,冰轮控股直接持 有冰轮环境 102,790,679 股股份,占冰轮环境总股本的 13.78%;冰轮投资直接持 有冰轮环境 94,883,703 股股份,占冰轮环境总股本的 12.72%。本次分立后,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烟台市国资委。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股东存续分立。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权控制关系

(一)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冰轮集团持有冰轮环境 197,674,38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26.50%。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二)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后,冰轮控股直接持有冰轮环境 102,790,679 股股份,占冰轮 环境总股本的 13.78%;冰轮投资直接持有冰轮环境 94,883,703 股股份,占冰轮 环境总股本的 12.72%。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四、《分立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的当事人

  • 甲方:冰轮集团
  • 乙方:冰轮控股(筹)

丙方:冰轮投资(筹)

丁方:派生企业的全体股东

(二)签署日期

2020 年 1 月 16 日

(三)分立方式

甲方以 2019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存续分立为冰轮集团(存续公司)以及 新设公司:冰轮控股和冰轮投资。甲方的法人主体资格保留。

(四)分立前后公司的注册资本

1、分立前公司注册资本

甲方:冰轮集团注册资本为 14,313.27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所持股份数量(万元) 股权比例(%)
烟台国丰 7,442.91 52
远弘实业 6,870.36 48
合计 14,313.27 100

2、分立后各方的注册资本

甲方:冰轮集团(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为 2,313.27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所持股份数量(万元) 股权比例(%)
烟台国丰 1,202.90 52
远弘实业 1,110.37 48
合计 2,313.27 100

乙方:冰轮控股注册资本为 6,240.00 万元,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所持股份数量(万元) 股权比例(%)
烟台国丰 3,244.80 52
远弘实业 2,995.20 48
合计 6,240.00 100

丙方:冰轮投资注册资本为 5,760.00 万元,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所持股份数量(万元) 股权比例(%)
烟台国丰 2,995.20 52
远弘实业 2,764.80 48
合计 5,760.00 100

(五)因分立承继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分立基准日,冰轮集团所持有的冰轮环境的总股数为 197,674,382 股: 其中 102,790,679 股划分归入冰轮控股继承、94,883,703 股划分归入冰轮投资继 承。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存在质押情况。冰轮集 团持有冰轮环境股份为 197,674,3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6.50%;已累计质 押股份为 78,000,000 股,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46%。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人的调查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等进行 合理调查和了解,受让人冰轮控股、冰轮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烟台冰轮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号1
法定代表人: 李增群
注册资本: 万元6,24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0MA3RGFJ22G
主要股东 烟台国丰(持股52.00%)、远弘实业(持股48.00%)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普通机械设备、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自有房屋租赁、普通机械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发放贷款、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制冷技术咨询、制冷技术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的除外)。(不含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年月日至长期202034
通讯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号1
联系电话: 0535-6523167

(一)冰轮控股

(二)冰轮投资

公司名称: 烟台冰轮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号1
法定代表人: 李增群
注册资本: 万元5,76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0MA3RGFJA8B
主要股东 烟台国丰(持股52.00%)、远弘实业(持股48.00%)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普通机械设备、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自有房屋租赁、普通机械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发放贷款、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制冷技术咨询、制冷技术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的除外)。(不含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年月日至长期202034
通讯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号1
联系电话: 0535-669702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冰轮控股、冰轮投资资信状况良好,主体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 市公司对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冰轮集团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 除上市公司对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八、本次权益变动的审议程序

2019 年 11 月 22 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出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烟台冰轮 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烟政字(2019)33 号),原则同意烟 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革方案。

2019 年 11 月 28 日,冰轮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烟台冰轮集团 有限公司存续分立方案》。

2019 年 11 月 28 日,冰轮集团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烟台冰轮集团

有限公司存续分立方案》。

2020 年 1 月 16 日,冰轮集团、冰轮控股(筹)、冰轮投资(筹)、烟台国丰、 远弘实业签订《分立协议》。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 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 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增群

2020 年 3 月 13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与本次存续分立相关的决策文件、《分立协议》;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 (烟政字(2019)33 号);

(本页无正文,为《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增群

2020 年 3 月 13 日

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号1
股票简称 冰轮环境 股票代码 0008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号1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公司分立承继(请注明)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种类: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数量:197,674,382股持股比例:26.5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197,674,382股持股比例:-26.5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个12月内继续增持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个月是否6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否√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否√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是否□√
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本次分立已获得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

(本页无正文,为《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增群

2020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