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Moon Environment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29, 2020

53833_rns_2020-04-29_3c3bdc10-6fcd-40a1-8842-4e15c4f03ee0.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脚人陈伟 , 作为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 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 立性的关系, 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 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

(离 )休

,请 :

(任 )问

,请 :

,请

,请 :

,请 :

(理 )和

,请 :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 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 职。

☑ 是 口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 的股东, 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请 :

,请 :

,请 :

,也

,请 :

,请 :

,本

,请 :

,且

,请 :

,且

,请 :

,受

,请 :

,请 :

,请 :

,未

,请 :

,本 5家

,请 :

☑ 是 □ 否

$\overline{z}$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 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 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 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 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 请详细说明: 2008年2月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 请详细说明: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 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请 :

七、 不存 职独 前免 情形

适用

,请 :

不存 勤勉

,请 :

重声 :

人完全清楚独 ,保 明真实 ,没 记载 导性 或重大遗漏;否 ,本 意承 起的法律责任和 易所 自律 处分 担该公 司 董事 ,将 遵守中国 会和深圳 易所的相关 ,确 足够 精力 职责,做 出独 ,不 公司 人或 利害 的单 个人的影 担任 ,如 不符 格情 ,本 公 司董事 公司 董事职务

人授权该公司董 将本 内容及 有 关 的信 深圳 易所 公 司 入 、 送给深圳 公告 , 为视 同为本人行 ,由 相应 法律责

'%Lo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