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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 Environment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26, 2021

53833_rns_2021-03-26_858ef6e4-32d1-4e84-beec-ba2ba6aca367.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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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冰轮环境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轮环境"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 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投资子 公司: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山东鲁商冰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烟台冰轮(印尼)有限公司、烟台冰轮(越南)有限公司、烟台冰轮压缩机有限 公司、烟台冰轮冻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冰轮制冷空调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烟台冰轮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冰轮智慧新能源技术(山东)有限公司、山东冰轮 海卓氢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烟台冰轮铸造有限公司、烟台冰轮压力容器有限 公司、烟台冰轮换热技术有限公司、山东神舟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华源泰盟 节能设备有限公司、烟台冰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 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 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 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合同能源、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 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发展战略、社会责任、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 工程项目、合同能源、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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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 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2020年12月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上市公司合并报表错报(包括漏报) 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1.0%;
  •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0%;
  • 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 该缺陷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 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 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确定上市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为:

  • 重大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1.0%;
  •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0%;
  • 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 严重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 "三重一大"事项未经过集体决策程序;
  • 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 媒体负面报道频现;
  • 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 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以下措施对冰轮环境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 了核查:

(一)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查阅公司各项业务制度及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等;

(二)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就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进行沟通;

(三)审阅公司出具的《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冰轮环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 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2020年度,冰轮环境内部控制 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胡宇 刘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